根据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特此联合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即向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12月1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宁波合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秦 崇 电话:15105791031上海默森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美凤 电话:18717774003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与共同债务人(主债务人) 贷款本金余额(截至2017.12.13)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次债务人)
1 上海华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720,550.00 EB 05-CD-005 上海建国度假村有限公司、张永清
合计 25,720,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