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 《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或人工智能交叉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
以高校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基础, 《行动计划》重点明确三个阶段目标:
一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适应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和学科体系的优化布局;
二是到2025年,高校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取得一批具有国际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有效支撑我国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和智能社会建设;
三是到2030年,高校成为建设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核心力量和引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人才高地,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要将重点集中到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跨媒体协同处理、人机协同增强智能、群体集成智能、自主智能系统等方向,系统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行动计划》同时提出,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高校在智能教育、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金融、智能司法和国防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特别要推动智能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