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静
新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产业工人住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单位租赁房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采取各种方式解决产业工人住房困难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马力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后,在沪合法稳定就业的职工都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实现公积金应缴尽缴
马力介绍,市公积金中心在以前的各项检查中发现,确实有企业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为由,拒绝为其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缴存公积金,一些职工也因为劳动合同没有载明缴存公积金相关条款,无法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条款,重点推进单位为在沪合法稳定就业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源头保障职工住房情况,为创造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在《实施意见》推进中,市公积金中心将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率,多管齐下,实现单位应缴尽缴,对于不缴或少缴,或不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侵害职工权益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法规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失信企业名单。
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7月1日正式运行
市房管局副局长张立新透露,今年3月31日试运行的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将于7月1日正式运行,这个“全市统一、信息透明、功能完备、流程清晰”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一改过去以“散户”为主的租赁市场,将提供稳定、便捷的住房租赁服务保障。
张立新说,聚焦产业工人住房保障问题,本市将采取“组合拳”,以货币和实物支持、增量和存量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加以解决。
2009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单位租赁房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自持的产业类工业用地,按照规定比例,统一规划、集中设置,配套建设单位租赁房、职工宿舍等租赁住房。张立新透露,目前,全市已有17.4万户入住单位租赁房,其中,绝大部份是各行业的产业工人。未来,上海将继续实施好单位租赁房制度。
去年以来,本市大力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为此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和实施意见等。张立新介绍,在建设方面,本市重点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同时,激活社会存量房,发放租房货币补贴等,为工人住房提供支持。今年年底前,本市要实现新增租赁房源计划开工和转化总量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