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鼎一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光荣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鼎一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实现和执行贷款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的权利)依法转让给李光荣。宁波鼎一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光荣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光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光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注:
本次债权转让范围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鼎一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特此公告。
宁波鼎一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李光荣2018年4月24日
公告清单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人 担保人
1 深发沪安亭个担贷字第20110907001 孙绍凯 林建钗 上海天金、属材料展钢有铁有限公司、上海雷号(QY802028001064586280002)磊限公司
2 RL20131224001475 陈秋秋 /
3 SW20141015000340 程刚 /
4 SW20141118000113 郭允光 /
5 SW20140516000233 黄智 /
6 RL20131123000159 李志峰 /
7 SW20140710000241 王林 /
8 RL20131224000288 吕锋 /
9 SW20140512000671 蓝加碧 /
联系人:李光荣 联系电话:15221727079 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