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4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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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市住建委发布通告


    本报讯 (记者史博臻)2018年3月 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本市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停止为燃气助动车供气的通告》。

    《通告》 指出,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燃气助动车限期报废事项的通告》(沪府发【2014】3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8年4月 8日零时起,本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停止LPG燃气助动车的加气业务。

    近年来,本市加气站内已发生多起LPG燃气助动车漏气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据统计,目前本市范围内的燃气助动车均已到报废年限,车用气瓶均已超过检验期限。

    下一阶段,本市各相关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路行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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