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市政协关于“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专项民主监督报告正式提请主席会议审议。这项历时5个多月、400余人次参与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针对中小河道治理过程中亟需协调推进和加以改进的问题,反映意见建议300余条,经梳理归纳,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报告,力求为相关部门持续有效推动中小河道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时间倒推到去年11月,上海启动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确立了“到2017年底上海所有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状态,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经过近一年的集中整治,河道水环境面貌已有明显改善,但整治工作越往后,推进难度越大。前不久,市委市政府召开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现场会,强调要紧盯年度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狠抓重点难点,力争取得突破。
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17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市政协首次探索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直面这场水环境治理“攻坚战”,意在切实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在市委领导下,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推进落实。今年下半年以来,一支支由市政协委员、各党派成员、相关地区政协委员组成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频繁出现在上海各地区河道周边,察看现场,听取情况,研究问题,寻求对策。监督组认为,仅仅消除黑臭并不是治水的终极目标,市民群众期盼看到的是上海城市水环境的优美风貌。因此,在总结前阶段综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注重整治要求与具体操作的协调,加大控源截污和水岸联动力度,采取多种治理手段,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重末端更要治源头
河道整治既要重末端,更要治源头。监督组在实地走访中发现,目前,排水管网系统雨污混接是一个突出问题。就中心城区而言,一些老旧小区阳台生活污水进入小区雨水管网的情况大面积存在,这些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河道,形成水体污染。部分区域污水日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需求,且排放未达一级A标准。在郊区,情况更为复杂。村民生活污水直排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久治不绝。比如,部分地区农村人口分布分散且临河而居,生活污水处理效率低、排放标准低,仍在使用的化粪池、生物滤池等设备老旧,发挥作用有限。部分地区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处理不规范,缺乏配套污染减排设施,一些养殖场周边缺乏足够消纳畜禽尿粪的土地,导致污水最终排入防疫沟或河道,还有一些养殖场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针对这些问题,监督组提出,要持续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建议按照水量平衡原则,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消纳能力进行评估,缺口部分列入规划,及时实施;对区域内雨水泵站截污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力度,对没有条件纳管的散居农户,统一安装污水简易处理装置,达标排放;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水质,在解决岸上污染源的基础上,利用生物降解、生态河床等先进技术,实现水环境长治久清。监督组还建议,科学规划上海禽畜养殖场,合理布局和建设高水平、规模化、符合国际水准的养殖场所,使畜禽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帮助禽畜养殖个体农户整合消纳畜禽粪污的土地,并签订相关排放协议,纳入政府部门管理,不达标的予以整改或关闭。
此外,监督组强调,郊区的水环境治理还需要格外关注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由于大量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禽畜养殖散户和效益低下的集体经济厂房被关停,对以养殖为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的农户而言,生活水平明显受到影响。如果村级经济的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不转型、不创新,农民的获得感不强,水环境整治效果将难以巩固及后续维护。监督组建议,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完善应对预案。一方面,合理制定退养补偿标准,尽量减少养殖户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保护养殖户权利,合理设置退养期限,在就业、低保、扶贫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
水岸联动生态修复
都说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近一年来,全市各区对岸上污染源进行排摸,清拆沿河违章和污染企业、退养不规范生猪散养点、取缔无证码头、整治“三无”居家船舶等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然而,在专项民主监督活动中,监督组了解到,一些河道流经多个区域,有的是两区的界河,有的是流经大型企业、市属农场、院校的河流,在区内河道整治后的岸线管控和河道维护管理上,有时会由于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管理上的疏忽,使得一些问题死灰复燃。监督组认为,巩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成果,不能重建轻管,要注重水岸联动、条块联动,将区域中小河道整治与城市更新规划紧密结合,与“五违四必”综合整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统筹联动,并引导社会各方参与。
河道治理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各有政策资源,各具工作范围。比如,打通断头河、新增河湖水面积等,涉及到规划或建设用地等硬性指标,除了水务部门,还涉及规土部门等。比如,河道内船舶执法需要得到水上执法部门的支持。再比如,个别市属企业在地块出租过程中,轻视了租赁方业务易对河道环境造成影响,需要地区与市属企业之间协同治理。监督组建议,统筹制定全市长远的、责权统一的治理规则,建立强有力的综合治理协调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依规治理;水系是具有上下游关系的整体,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区区联动和区内联动,发挥市区两级河道整治联席会议在协调解决跨区域、非属地管辖河道治理以及违建垃圾处置的作用;对拆违后的土地使用要加强规划把关,防止整治后污染企业回潮;河道流经区域涉及的各个单位也有参与治河
护河的责任,探索设立“企业河长”“院校河长”等,并加强治河护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许多断头河打通了,河面拓宽了,河岸两旁大量的违章建筑得到拆除,河道环境大为改观。但让监督组疑虑的是,不少河道整治工程都将河岸硬化了,缺少生态气息。一些河岸堤防建设中,为使河道水流顺畅,采用长距离直线修筑方式,改变了河水流态,减少了水流平衡河段,水生物失去了适宜的栖息地;一些村镇在河坡打上木桩,视觉效果整齐划一,但河床缺乏自然坡度,增加了溺水危险,留下安全隐患;还有一些河道采用水泥驳岸,“鸭子不能上岸,甲鱼无处下蛋,芦苇不让生长”,阻碍了水生态的自然循环,不利于水体自然净化和生态修复。监督组认为,治河要尊重生态科学,顺应自然规律,新建护岸、底泥疏浚、新建涵箱、岸坡植绿等工程建设项目,对立足长远推进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考虑还不够深远。
监督组建议,要因地制宜,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尊重自然生态规律和城乡人文特点,尽可能保留河流的自然形状,在工程治理基础上,运用科学技术进行生态治理,通过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生态系统,推广动植物生态修复技术,让河水成为承载动植物和微生物的生命体,进一步提升水体的自净能力。
向常态化治理延伸
经过5个多月的专项民主监督,监督组认为,中小河道问题,核心是经济与社会管理问题,必须从高远视野考量治河战略,从全局高度做好顶层设计,从治本的要求以规划为先导。
在监督组看来,为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并向常态化治理延伸,有必要研究制定五年行动计划。在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的现阶段目标基础上,明确今后五年治理目标,并分阶段实施。比如,用两至三年时间完成中小河道治理目标由“基本消除黑臭”到“彻底消除黑臭”转变,再用两至三年时间实现“基本恢复清洁”的目标。与此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市水系统的功能定位和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流域综合治理、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结合防洪、排水、通航、景观等功能定位,既为当前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又为将来发展提供空间。
上海已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了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河长制”已成为“河长治”的重要抓手。不少区镇在河岸旁竖起河长铭牌,各级河长的姓名、电话一目了然,有的还有水环境治理二维码,方便市民举报身边的问题河道。这些举措都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认可。监督组建议,进一步健全河长组织体系,管理范围向下延伸到沟、渠等小微水体,市、区两级河长专注“治理”责任,街镇、村级河长突出“管”“保”职责。同时,引入治理评估机制,对水质情况的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测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倒逼河长制责任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全市共享的河道信息化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地段的实时监控,即时掌握沿河企业和村庄污水排放监测数据。
监督组还发现,随着河道整治的集中推进和后续长效维护的运转,远郊部分乡镇“造血功能”不全,在配套资金、前期资金以及镇村级河道整治建设资金等方面,面临着较大压力。监督组建议,建立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预算方面,市区两级财政设立中小河道治理专项资金,且每年资金增长有一定升幅;社会资本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优势与商业利益为预期,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中小河道治理。此外,建立资金效益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题图:政协委员查看地区河道整治相关台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