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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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综合;广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上海明吾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吾贸易”) 的债权,截至2017年8月30日,明吾贸易债权金额为23,590,000.00元,担保形式为抵押加保证。

    该债权抵押物为盐津凯翔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南省盐津县“金色家园”项目现房3063.15平方米、在建工程9417.88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4593.64平方米。上述抵押物的权证编号、抵押面积、抵押金额等以权证登记为准。该债权由凯翔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明、席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已于2017年6月7日在《浙江日报》、《文汇报》、《云南日报》刊登了上述债权的资产处置公告。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有效期自见报当天起7个工作日,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本户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有效期内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1-87837988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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