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0日专电 (驻浙记者 蒋萍 通讯员 刘海波) 今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称自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截至2016年12月,浙江各级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17件,行政、刑事拘留5000余人,打击力度一直居全国首位。
今年,浙江省环保厅开展四季“铁拳”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包括春季剿劣护水、夏季治废、秋季截污、冬季治霾等。目前,浙江正在开展春季“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执法行动。据统计,浙江一季度立案查处涉水案件1156件,占立案总量的55%,移送公安案件106件,执法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进一步加大。
目前,浙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浙江地表水221个省控断面中I -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8.3%,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1.8%,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
据了解,3月22日,国家环保部发文通报表扬浙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高度肯定了近年浙江紧密围绕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的行动计划和“五水共治”等重大举措。这是环保部首次对一个省的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综合性表扬,通报要求全国各地环保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未来,浙江要紧紧围绕‘绝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法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在继续做好春季剿劣护水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夏季对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的治废行动,秋季对入江、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截污行动,冬季对火电、热电、钢铁、水泥、玻璃、涉VOCs企业的治霾行动等四季‘铁拳’系列专项行动,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