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4月0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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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会

苜蓿


    彭卫

    苜蓿是双子叶植物豆科苜蓿属植物,根据近代瑞士植物史家德亢朵尔(A.P.De Candolle) 研究,苜蓿原产地在今地中海沿岸和中亚地区,“其希腊名为medical,拉丁名为medica”。如此看来,中文“苜蓿”一词或即medical或medica之音译。

    中土本无苜蓿,古代学者如东汉之王逸、西晋之张华、北魏之贾思勰、唐之封演等均将苜蓿在中原地区的引入归功于张骞,遂成为很长时期的一个定说。20世纪60年代初,农史专家石声汉写了一篇 《试论我国从西域引入的植物与张骞的关系》,指出这个说法并无确凿根据。此文廓清了传统史学追忆中普遍存在的“英雄”想象迷雾,将相关研究向前推进了大一步。

    然而,张骞通使西域,使中外经济文化交流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就此而言,将张骞的名字与苜蓿联系在一起,也不全然是一种误判,现有资料虽还不能明确提供苜蓿来华的具体时间,但仍有某些值得重视的线索。

    与此问题有关的最早史料来自与张骞同时代人司马迁的记录。《史记·大宛传》 云:大宛“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可见古代中原苜蓿的首个来源地是大宛。据 《史记·大宛传》 所记张骞向汉武帝的报告,他第一次出使西域 (武帝建元二年,前138年)到达的第一个国家就是大宛,但他讲述的诸多大宛物产并无苜蓿。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 的目的地是乌孙,抵达后他另遣副使旁及大宛等地,所获物品是乌孙马,也不见苜蓿的踪影。《大宛传》 接下来的叙事时间顺序是:1.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后荣华显贵,刺激了人们求功名的欲望,上书武帝请求出使西域者甚夥,许多人以汉使的名义赶赴西域。2.征战匈奴需要良马,大宛天马喜食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3.出使西域汉使称大宛藏匿良马,“不肯与汉使”,遂有李广利征讨大宛之役。时当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张骞报告显示,西汉内地人对西域物产的最初认识是中原没有的葡萄酒、汗血马和中原也出产的稻、麦,并无苜蓿。只有在西域良马成为内地所需的重要物资后,苜蓿才成为汉人瞩目的对象。《大宛传》“及天马多”,“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蒲萄”提供的正是这个背景。这样看来,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时引入苜蓿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张骞活动的意义在于让包括苜蓿在内的诸多异域物品进入中土的可能性空前提高。而据前文的时间梳理,苜蓿最早来到中土的时间应不早于公元前119年,不晚于公元前104年。在中国苜蓿生长历史上,这15年具有开辟意义。

    《西京杂记》 卷一说苜蓿有“怀风”和“连枝草”之雅称。 “怀风”、“连枝”均为汉人之习语。《后汉书·文苑列传下·赵壹》 皇甫规与赵壹书曰:“企德怀风”、《孔丛子》:“夭绕连枝”,即是。苜蓿有“怀风”和“连枝草”之名,或许正起于这个新植物进入中土后不久。

    苜蓿输入中土后仍是马和牛的重要饲料,故又有“牧宿”之称。但其价值没有止步于此。东汉人崔寔 《四民月令》 两次提到种植苜蓿,一云:“正月,可种瓜、瓠、芥、葵、薤、大小葱、苏、牧宿子及杂蒜、芋。”一云:“七月,八月,可种苜蓿。”在《四民月令》 中,人工栽培的作物包括蔬菜和药用植物两类,其中的葵菜是汉代人的当家蔬菜,而今天已退出中国人蔬菜家族的薤、苏 (紫苏) 也是当时的常见蔬菜。苜蓿或许是个例外,即它只是马或牛的饲料。但考虑到苜蓿与多种菜蔬并列,不能不让人倾向于在东汉后期苜蓿已不单是牲畜饲料,而且也是供人食用的蔬菜。以后的历史就明晰多了。不晚于南北朝,苜蓿成为古代中国人的重要蔬菜。《齐民要术》 卷三 《种苜蓿》 说苜蓿“春初既中生啖,为羹甚香”。南朝梁人陶弘景也说:“长安中有苜蓿园,北人甚重之”。可知当时苜蓿已是南北朝时黄河流域居民心目中不俗的蔬菜。

    对作为蔬菜的苜蓿的肯定延续到南北朝之后。陆游诗文中多处提到食苜蓿之事,如其 《对食作》 云:“饭余扪腹吾真足,苜蓿何妨日满盘。”清末民初人龚乃保 《治城蔬菜》“苜蓿”条记其时南京人常食之蔬菜有苜蓿,誉为“雅馔”。本文作者的家族在陕西关中生活了四代。忆及幼时屡闻前辈口述,说近代关中人将初生苜蓿入菜,名曰“苜蓿芽”,或焯后凉拌,或与面粉搅拌后蒸食,称其味极佳。这与北宋人寇宗奭所说的苜蓿“陕西甚多”,“嫩时人兼食之”的情形完全相同,这种食俗延续了七个多世纪,令人颇生感慨。

    这里说的均是苜蓿叶,南宋人罗愿提到还可以用苜蓿种子“炊饭”。苜蓿一般结子一至八粒,数量虽不多,但积少成多。马端临 《文献通考》 开列“谷类”食物清单除习见的麦、谷、稻之外还有“杂子”,苜蓿子与芝麻等均在杂子之列。李时珍说苜蓿“内有米如穄米,可为饭,亦可酿酒”。由牲畜的食物到人类的蔬菜,到主食之一,再到酿酒原料,苜蓿的价值在不断扩大。在官府眼中,苜蓿还是度荒的食物。或许与畜牧业较为发达有关,历史上提倡种植苜蓿以备荒年的措施以元代最为突出。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 (公元1260年) 颁令:“仍令各社布种苜蓿,以防饥年”。《皇朝经世文编》 卷九十二 《刑政》三《律例》 规定:“惟在旷野白日,摘取苜蓿蔬果等类,始依罪人拒捕科罪。”这应当也是出于相同的考虑。在清代文学作品如 《醒世姻缘传》 第三十一回 《县大夫沿门持缽 守钱虏闭户封财》 青黄不接时,“坡中也就有了野菜苜蓿,树上有了杨柳榆钱,方可过得”即以苜蓿接续口粮的描写,可为上述文献佐证。自然,古代中国人对苜蓿的使用不全然是积极方面的。《本草纲目》卷十二 《草部》“黄耆”条引苏颂语曰:“今人多以苜蓿根假作黄耆,折皮亦似绵,颇能乱真。”这是苜蓿传入中土后一个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的结果。药品方面的弄虚作假在汉代就已习以为常。东汉人王符在 《潜夫论》 中对此类恶劣行为痛恨不已:“夫治世不得真贤,譬犹治疾不得真药也。治疾当得真人参,反得支罗服;当得麦门冬,反得烝穬麦。己而不识真,合而服之,病以侵剧,不自知为人所欺也。”

    在中国古代,接受外来的植物(如菠菜)、食品 (如胡饼)、服饰原料(如非洲棉) 等生活用品,其实主要反映的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好奇心和对生活丰富的追求,就像 《吕氏春秋·本味篇》 用欣赏和羡慕的语气,谈到许多遥远地区的物品;或者像反映岭南物品的东汉杨孚 《异物志》 写就后,至唐宋为止,至少有16部反映其他地区物产的 《异物志》 行世。总之,我的看法与有的研究者可能有点不同,即这种行为并不完全代表开放的心态——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意味着对一些自己文化传统不熟悉的外来内容的思考和选择;但包容外来生活物品行为确实是以开放的精神为基础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许多外来物品传入之后,古代中国人没有原封不动地加以拷贝。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古代中国人以其生活经验和文化背景,对外来之物进行了细致和广泛的开掘,苜蓿的中国历史可能不是一个单一的现象,这个具体而微的例子也许会让我们对中外文化交流的价值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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