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4月0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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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会

南北祀灶的同和异


    王尔龄

    2017年1月21日 《文汇报·笔会》刊载何频先生 《祭灶旧俗里的鸡和羊》,文章广征博引,涉笔成趣。读后尚有所疑,乃思补说一二,以就正于方家。

    何文有云:用手机触屏翻看万年历,见到它的腊月祭灶民俗事,称曰:“古来祭灶,有‘官三、民四、船家五’之说,但手机日历把腊月二十三标为北方祭灶日,二十四标为南方祭灶日……南方地大,民俗、风俗也不尽一致,江南与浙东和苏沪杭等地是腊月二十三祭灶过小年,而福建与湖北等地,则一直流行腊月二十四祭灶。”但这一日期的差异,并不是地分南北所致,而是由于清嘉庆帝为大小军机 (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 不必因夜间值班而不能在家祀灶遂把宫廷祀灶提前一天,无意中带来了广泛影响。

    清雍正帝始设军机处,它在非战争时期成为皇帝的秘书班子,必须每天有人值夜以备遇有诏命立即传军机处起草。原先官民祀灶都在腊月二十四,这样祭灶日值班者就无法回家,而“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军机此日值班诸臣就无法归家祭灶;嘉庆帝把宫廷送灶日提前一天,使二十四值军机者也可引以为例,提前一日在家祀灶。影响所及,凡官宦之家无论南北纷纷改为二十三祭灶,而民户也无论南北依旧如故,不能僭越。

    上述掌故,曾见于晚清笔记,我抄录于卡片,一时无从寻觅,只能转述大意。

    由此而言,所谓“古来祭灶,有‘官三、民四、船家五’之说”,倒也不能称之为“古”,因为只有两百多年。

    旧称“船家”者,当指粤中所示的“蛋户”,民国以后不再看作“贱民”称谓了。我家在江南,则有“官三、民四、龟廿五”之言,龟者妓院也。苏州俗谓“廿五祭灶,七颠八倒”,其意若曰,无论官户民户,倘在祭灶日期上自甘与妓院为伍,便是颠倒行事,以丑作美。

    祭灶日期,按之 《荆楚岁时记》 原本为十二月八日腊日行之,何文引今人韩致中 《新荆楚岁时记》 所述湖北腊月二十四为祭灶日。其间的变动,当在宋代,文天祥 《廿四日》 诗有“家乡正小年”句,则小年下祀灶已然顺理成章。如今有人说北方祭灶用腊月二十三,南方要迟至下一天,因为小年日期不同,祭灶循小年而定。其实,南北小年俱在腊月二十四,祭灶既随小年,亦无二致,只是南北官户祀灶提前一天。

    清代潘荣陛 《帝京岁时纪胜》:“(十二月) 廿三日更尽时,家家祀灶。”此日更尽将曙,古人犹未算作下一天;潘为乾隆进士,如此说来似乎北方在清嘉庆之前就已经是廿三日送灶了。倘若此书并无刻校失误,那么不能不认为晚清的相关记载不足信了。两说应以何者为确,尚待考索。但江南民户祭灶向来定于廿四,官户则廿三也,俱同于北地,因而留下的“官三、民四、龟廿五”之谚,与北方祭灶“官三、民四、船家五”并皆相当。

    南北异俗,还是有的。何先生引《中原年俗》 说祭灶前备红公鸡一只作为灶王爷的坐骑宰杀后捆绑放入灶神龛内。乃知北方灶君有坐骑,南方则不然,今贤周振鹤 《苏州风俗》:“送灶:腊月廿二、廿四两夜,送灶君。……篝灯载灶马,突竹筋作杠,为灶神卅天所御之轿。”(文中“廿二”显系“廿三”的刊误) 南俗所祀的灶君乘轿而不骑马,正反映了南人和北人出行的不同。但后来简单化了,改用刷印的灶君神像。清代后期佚名者所著的 《燕京杂记》:“二十四日,刻灶马祀灶,以板印灶神于纸,谓之灶马,祀后焚之。”江南则名之为马张,称呼稍异。

    这位佚名者似为清嘉庆之后的北方人氏,称二十四日祀灶,举其一般情形也。光绪时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 述京师祀灶,“祀期用二十三日,惟南省客户用二十四日。”盖客户乃民人,自不能同于官户,该书所言未识其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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