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中泐村南泐24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中泐村南泐271号1室中泐9组庄亚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审查表户号15)宅基地使用人庄亚明,宅基地立基人刘佩华、庄佳艳。你户房屋被列入泐马河(彭平公路-浦南运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2022年8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2〕第201号。经沪浦征地房补告〔2023〕第29号文批准,本项目现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由于目前联系不到你户,且房屋无实际居住或控制的权利人,故无法送达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请你户在7天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联系,并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约定面谈时间,确保房屋征收相关文书的送达,逾期我公司将按规定对你房屋相关文书及后续事宜通过本基地公示栏予以公告。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联系地址:泥城镇彭庙村村委会(彭一 178号)
联系人:姚海明、潘建军
联系电话:18930238450、13301610832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第七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一:送达告知书
庄亚明(户)、刘佩华、庄佳艳,你户宅基地房屋(地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审查表户号15,地址:中泐村南泐245号、中泐村南泐271号1室),坐落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30日沪浦预征地告〔2022〕第201号文拟批准征收,用于泐马河河道整治项目,经沪浦征地房补告〔2023〕第29号批准,本项目现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因联系不到你户,且房屋无实际居住或控制的权利人,现告知,此后相关文书将直接送达可以直接送达的权利人,如无法直接送达,将按规定对你户房屋征收相关文书及后续事宜通过本基地公示栏予以公告。
特此告知。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