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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第27,846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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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文汇理论/论苑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 庄敏 钟仁耀
      
       近年来,农村养老问题凸显。在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专门提到“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明确指出要支持当地养老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此外,《意见》还重点提出在农村养老服务中探索“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
      
       与城镇相比,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就地养老意愿高,但养老服务消费意愿低,各地农村文化差异又大,因此,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有全国统一的政策制度,又要尊重各地农村文化的特殊性,鼓励各地农村结合本地文化特色来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农村应该构建以点带面的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保证每个农村老年人充分享受养老服务。比如,在每个乡镇建立一家或多家具有一定规模且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每个村建设一家或多家小规模且多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让这些机构嵌入农村老年人家庭。乡镇的枢纽型养老服务机构应指导且辅助村级养老服务机构,保证村级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和规范化发展;村级养老服务机构要把养老服务延伸且覆盖到每个农村老年人家庭,为老人及时且充分地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满足他们的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化需求不同,需要多种养老服务协同。比如,鼓励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居家养老,鼓励需要专业化帮助的农村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等。另外,在当前农村养老服务递送成本高涨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应大力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既可以及时、有效地递送农村老年人急需的养老服务,又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当然,我们应认识到,解决养老问题不仅是政府责任也是家庭责任。无论是机构养老还是社会养老,都无法替代家庭的重要性。要将孝文化融入家风家训村训中,持续发扬和传承好孝文化。只有全方位促进农村养老服务,让人民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才能让农村人民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进一步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共崇明区委党校、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