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拟对于2014年6月23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收购的上海克尔拓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贷款债权进行处置,相关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处置方式:整体打包转让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本表债权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投资者可登录资产管理公司官网查询或与本公司接洽进行了解。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021-68863311-15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11层 邮政编码:200120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封先生 联系电话:021-6886902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