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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第26,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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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国际/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施行“满月”

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共享四类失信信息

       ■本报记者 王嘉旖
      
       今天,《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施行“满月”。
      
       《决定》将“三瞒一逃”行为纳入失信名单,明确“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截至2月25日,市公安局共梳理出涉疫行政处罚案件96起、涉案失信人员104人。其中,符合《决定》“三瞒一逃”四类情形的案件9起、涉案9人。目前,相关涉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已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公示。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柳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中对失信行为的相关规定是对《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有效补充。同时,以失信名单梳理为契机,关键数据在部门间的“流动”也更为顺畅,让数据更好地为城市治理服务。
      
       据介绍,市公安局专门组织法制总队等相关部门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全面梳理本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各类涉疫违法案件,并针对“三瞒一逃”失信行为关联的行政处罚以及《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逐案逐人进行甄别核实。
      
       为打通数据归集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沟通明确,根据防控需要,与疫情相关的数据,由市公安局直接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
      
       第二批失信数据所涉及的87起案件处罚信息中,除“三瞒一逃”行为外,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行为也纳入其中。此外,市法院系统的涉疫刑事案件信息,依据社会信用归集规则,司法判决上诉期满后,也将在平台上公示。此次涉疫失信信息的“扩围”,让不少在一线奔走多时的“小巷总理”腰板更硬,“我们可以用这些鲜活案例去说服那些不配合的人,底气更足了。”
      
       “政府部门间打破了数据壁垒,实现了信息共享。”在戴柳看来,《决定》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共治”理念。据悉,市人大财经委将持续跟踪推动《决定》的落实,进一步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涉疫失信信息归集公示的力度。
      
       全力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市信息中心除了晒失信名单外,也专门开设了“防疫物资价格承诺”专栏,将在防疫期间作出价格承诺的企业一一展示出来。此举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守信的企业可以赢得更多商业信誉,为未来生产经营奠定基础。
      
       除新添增信信息外,上海还积极推动长三角范围内信息共享。2月10日,市信用办专门印发配套细则《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归集四类失信信息,并推动长三角区域内信息共享。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修复联动。针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审慎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平台。针对已被异地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相关企业,企业凭相关工作证明可申请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