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曼谷1月22日电(记者汪瑾)泰国宪法法院21日就新未来党涉嫌颠覆泰国君主立宪制一案做出判决,认为相关指控证据不足,不予解散该政党。
新未来党于去年7月被控涉嫌颠覆泰国君主立宪制度,应予解散。泰国宪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新未来党政纲以及该党高层在记者会、演讲时发布的言论不存在反对或破坏君主立宪制度的情况,因而驳回指控。
目前新未来党还面临另一项指控。
泰国选举委员会指认新未来党领导人塔纳通在去年选举中向新未来党放贷1.91亿泰铢(1美元约合30泰铢)行为属于个人捐款,违反政党不得从任何个人处获得超过1000万泰铢现金捐款的法律规定,遂于去年12月向宪法法院申请解散新未来党。
去年3月,泰国举行军事政变五年来首次大选。新未来党异军突起,成为国会第三大党。不过,泰国选举委员会随后以塔纳通在登记参选后仍持有媒体股份违反宪法和选举法为由对其进行起诉,泰国宪法法院于11月20日判定塔纳通罪名成立,并撤销其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