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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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苑

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的幸福


    陈学明

    自1932年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公开发表以来,西方出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解释路向。马尔库塞的《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和弗洛姆的《马克思的人的概念》可谓是代表作。他们强调,人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心和焦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对人的本性的研究,并由此出发才研究社会。也就是说,他们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来判断一个社会是好是坏,来判定一个人的生活是幸福还是痛苦。

    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流派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是必须基于人的本性来研究人的生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的本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尽管这一思想贯穿于马克思的一生,但最典型最系统的表述还是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不仅明确地认定人的本性是劳动,认为劳动作为一种自由自觉的生产生活和能动的类生活,是人确证自己是类存在物的根本方式;而且围绕劳动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对劳动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论述:劳动是人的自我实现,是他的体力和智力的表现;在劳动这一真正的活动过程中,人使自己得到了发展,便成为人自身;劳动不仅是达到目的即产品的手段,而且是目的本身,是人的本质能力的一种有意义的表现,因而劳动是享受。

    把人的劳动视为人的本性,应当说不是马克思所特有的思想,不少思想家也有类似的观点。譬如,马尔库塞在《理性与革命》中特别推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就是因为在他看来黑格尔在其中表述了“关于事物所固有的潜力的观念。关于潜力在其中显现自己的辩证的过程观念,以及关于这个过程就是这些潜力的能动运动的过程”。再如,歌德也用诗的语言表达了人的本性是劳动的思想。他在《浮士德》中借用浮士德的口吻教诲人们:“既不是财产和权力,也不是感性的满足,能实现人对人生的意义的期望;在这一切中,人依然跟整体相分离,因此人仍然是不幸的。只有在生产性的活动中,人才能使人生有意义。”又如,弗洛姆在《寻找自我》中,探究“我”究竟是什么?他最后找到自我就是劳动,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存在还是占有》一书。

    既然人的本性在于劳动,那么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潜能和本性,从而也只有在劳动中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劳动是人及其社会的存在本体,是人之为人的基础存在规定。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而且还不断地形塑人、成就人、提升人,从而劳动构成人基本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内容。离开了劳动的视阈,我们就难以科学地把握人的本质和真理,也难以正确地揭示人的幸福基础和美好生活的核心。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劳动是人的存在之本质,劳动是生活的根基,劳动是成就美好生活的基础,劳动是奠基幸福生活的要途。

    (作者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在今天的中国,“美好生活”成为一个影响日增的高频词汇,并成为国内学术界和理论界普遍关注的理论热点。对美好生活的核心之揭示,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课题,并本质地关涉到如何成就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  “中国梦”。那么,何谓美好生活?其核心和根本又何在?对此,不同的学科视野和理解路数有着不同的主张和观点。笔者觉得,关于美好生活的深入解答,还是要回到马克思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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