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选择 logo

2019-10-30 第26,302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newspaper
第3版:专版

进博会期间申城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本报讯(记者何易)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第二届进博会期间,上海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上海公安机关将按照《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的信息采集、巡查防控及禁飞落实等工作,全力确保第二届进博会期间本市低空空域安全。
      
       《通告》中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即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除了常见的无人机外,还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等。
      
       自2019年11月2日8时至11日零时期间,在本市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和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违反《通告》规定,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改正;情节轻微并未造成实际后果的,予以暂扣并开展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本市 “智能无人机管控系统”(https://gaj.sh.gov.cn/wrj/)进行信息核验。持有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主动至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工作,登记信息包括:种类、型号、数量、持有者及联系方式、存放地址、最大升空高度及最大载重、动力情况、续航情况、使用频率和起降场地等。
      
       若持有者在信息核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属地派出所(工作时间:8时30分至16时30分)或拨打市民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