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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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滞后于当下网络视听发展,导致去年涉嫌侵权的短视频达百万条,行业损失百亿元,业内人士呼吁——

短视频“剪刀手”泛滥,该出手规范了


数据来源:2019网络视听版权论坛 制图:李洁

    ■本报记者 沈湫莎

    短视频是移动互联网的“风口”,但也正在沦为抄袭和侵权的重灾区。记者昨天从由紫竹高新区和上海市版权协会联合举办的“2019网络视听版权论坛”了解到,去年涉嫌侵权的短视频达百万条,导致行业损失百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是网络视听蓬勃发展的基础。当技术日新月异,版权保护如何跟上?这正引起视频行业、法律行业共同思考。

    技术的发展,正不断拓展版权的边界

    有业内人士在昨天的论坛上介绍,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2018年重点预警名单及委托监测的1274件作品中,排除片花等宣传类短视频,10分钟以下未经授权的短视频数量达到46.2万条。“侵权最多的是体育赛事。比如世界杯期间,一条进球消息就会引来大量未经授权的传播。此外,综艺节目、电影和电视剧也是重灾区。”冠勇科技创始人吴冠勇说。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表示,技术的发展,从两个方面让版权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是复制,二是传播。简言之,信息技术让复制变得更便捷、低成本和海量,传播也从  “点到点”变成了“一对多”,这些都让版权保护难上加难。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直言,著作权保护已明显滞后于当下网络视听发展。在短视频领域,最令原告律师头痛的就是对作品版权的界定,“‘几分钟说电影’算不算侵权?司法上有没有明显的判例?随手一拍的照片属不属于作品?是作品又该如何登记?这些都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更令业内人士焦虑的是,技术还在不断“试探”版权的边界。吴冠勇说,随着5G时代来临,大量作品移至云端、视频直播司空见惯,人工智能甚至还可能颠覆创作者是人这一客观事实。未来,版权的边界在哪里,需要全体从业者共同考虑。

    网络视听版权保护,不是“法”外之地

    “技术发展确实给版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冲击。版权保护不适应技术,并不是说两者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技术是动态发展的,立法是有阶段性的,因此两者在时间上呈现出明显的错位。”在许春明看来,确定版权的边界,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事实上,许多新技术出现时虽然神秘,但一旦揭开其神秘的面纱,就是法律上已经规定得明明白白的行为类型。

    “新技术林林总总,但法律的类型是有限的。”许春明举例说,所谓深度链接,即绕过被链网站首页、直接链接到分页的链接方式,但它本质上就是一种复制行为。

    技术让侵权问题变得更严重了吗?专家认为,正相反,互联网让创作数量呈指数级上升,但版权问题却比以前少了很多。

    以今年春节档为例,八部电影片源泄露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但是,累计监测盗版链接数却较去年减少了30%。吴冠勇表示,技术和版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技术也可以成为保护版权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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