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9年04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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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主动服务中小企业,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要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要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支持对外合作与交流。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支持和统筹指导,加强工作督导评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全文见文汇网www.wh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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