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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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告

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1日裁定受理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一房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2月1日指定广西鑫达盛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和一房产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和一房产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向管理人现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交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申报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漓江路28号中软现代城2区写字楼2楼(中信银行旁往里走到底)。

    3、管理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特别提醒:4月4日至8日,因广西三月三及清明放假,暂停申报)

    4、债权申报材料请前往申报地点领取,或发送主题为“索取和一房产公司债权申报资料”(注明债权性质),发件人署债权人名称的邮件至管理人邮箱gxxds004@163.com,管理人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债权人。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6、管理人联系电话:0773-5858113,手机:19907736297,联系人:唐律师、蒋律师。

    广西和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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