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志
多少年过去了,他们想起他,还是只记得维也纳咖啡馆里那个明眸皓齿的早慧少年。
小他七岁的茨威格,在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岁月里,用凄婉而恋慕的笔调写他:是唯有济慈和兰波可比的少年成名的奇才,年方十六七,驰骋笔墨时已是大家气象,成熟而从容,看似信手拈来的一两句,宛如天成的精致而完满。
仅比他晚出生一年的里尔克,在给他写的第一封信里将他称为自己这代人的首领,说起读他诗句的感受:是在幽暗的森林里驻足,目睹豁然明亮的风景在空阔处升起,或是瞥见孤立路旁的圣母眼神清亮。“您本性中透出的意志,是我要走的路。”其时也才二十四五岁的里尔克如是说。
比他年长的,那位日后被推为德语诗界“独门孤圣”的施蒂凡·格奥尔格,曾守在咖啡馆里等着与他相会,曾力邀他加盟自己绝尘出世的艺术王国,在最后失望之际仍不无幽怨地告白:原本以为,我们的相遇,会成就新一对歌德与席勒。
在19世纪的最后十年里,在覆盖今日中南欧广袤地区的德语文化领地里,但凡倾心文艺的,谁不曾听说过这位“坐在中学教室板凳上的歌德”?在20世纪风雨如磐的岁月里,还记得那个“昨日世界”的,谁不愿在这个少年诗人的身上看到崩毁前哈布斯堡王朝的美丽余晖?为“世纪末的维也纳”绘出肖像的卡尔·休斯克,将他写成了那个时代最精美也最脆弱的文化符号,富裕的自由派中产市民在山雨欲来时给自己编织的一个绮丽的幻梦。其实早在休斯克之前,同样出生于维也纳的犹太才子赫尔曼·布鲁赫在二战后的普林斯顿便写过一部被布鲁姆赞赏为文学杰作的《霍夫曼斯塔尔与他的时代》,以这位富商后裔、受封贵族、文坛传奇来代言“价值的真空”与“享乐的末世”。是的,胡戈·冯·霍夫曼斯塔尔便是他的名字。而布鲁赫给他的另一个名字是纳克索斯——古希腊神话中因迷恋自己倒影的美貌而早夭,继而化为水仙花的少年。为自己造一个供自己膜拜的美之幻象,任生命在其中拥抱死亡,这无疑是唯美至颓废的绝佳象征。
只不过,在霍夫曼斯塔尔成名的年代里,欧洲的纳克索斯何其多:王尔德、魏尔伦、兰波、马拉美、邓南遮……他们不是单纯的自命不凡与孤芳自赏,而是要将美造成新的圣坛,将诗的文字用作新的魔咒,召唤出新的酒神精神,让心灵能逃逸出布尔乔亚的庸俗趣味与技术文明的规制暴力的双重夹击。诗人霍夫曼斯塔尔正是受着这样的风潮的浸润与托举而妙笔生花,卓然醒目。他的独特之处,是他不仅对自己的纳克索斯禀性供认不讳,更乐于想象并描绘出如此人生陷入自闭而凋亡的命运。看来也许悖谬,他执意用美的文字,写出唯美或耽美(纯字面的)与枯萎和速朽之间宿命般的关联。在这一点上,他或多或少复兴了巴洛克的浮生易逝观:看到青春正好的红颜,便已敏感地预见了迟早枯朽的白骨。但早年的他,并不以生死彻悟之后对上帝的皈依为要义。从最早的诗句到他最出名的诗《愚人与死神》,他写死亡的在场或登场,是将死亡写成了与生命须臾不曾离的伴侣,是心头的音乐,是身后的脚步,是拂面的气息,是秋叶上的日影,是花园里的幽光。此生每一秒,是生活的一秒,也是死去的一秒。但沉溺于死的遐想一久,又会有求生的渴望滋生,如乡愁,在灵魂中哭泣;或者如少年,痴望山下人间的情欲沉浮。生中有死的另一面,是向死而生。无怪乎文坛中人,纷纷惊叹这少年诗人的老成,又羡慕这老成诗人的年少。
所以霍夫曼斯塔尔,在桀骜与孤高上超不过他曾讥评的王尔德或者邓南遮,在沉郁与幽怀上又难比得上一度仰望过他的里尔克或者特拉克尔。可这些前后辈,都无法像他那样,把生与死写得如此轻盈灵动,把爱恋与忧伤写得如此婉转飘逸。他在自选诗集出版时总爱放在首位的那首诗,写的是早春将至的黎明里不驻不留的风,不沉滞,也不迅猛,有情热留下的余温,更有不知何处来的香味,说是叹息也是一声轻叹,说是哭泣也是一声低咽。这完全就是他的诗本身。与这晨风相连的,是他使用频度更高的词:梦。他反复引用的莎翁诗句“我们是用造梦的材料造成”,出自《暴风雨》中“气精”的嘴,那也是个轻盈飘浮的精灵。而他自己也在一首诗里回环地道出了他诗情诗意的核心:“生命,梦幻与死亡”。写诗的他始终在恋生与念死的交织缠绕中,并不愿走向任一极端,因而呈现出梦的质地。这既不是早期浪漫派的蓝色之梦,也不是哥特风的惊悚之梦,而更像是庄周梦见蝴蝶,栩栩然如蝶,自在、轻盈,真切而不真实,浑然与万物为一。只是霍夫曼斯塔尔的梦在迷离自失之外多了一层忧伤与疑虑,仿佛窥见了繁华下的空洞,仿佛预先开始惋惜浮世的崩溃。然而,即使是写凋零、衰亡、坠落,他也还是写成了一个梦。那些梦里隐含着未发的世纪病症、幽暗欲望、弗洛伊德诊断出的痉挛激狂,还要等到下一代人如卡夫卡和黑塞,才会变成另一种文字的风景。
而此时此刻,在维也纳,在19世纪与20世纪交接之际,霍夫曼斯塔尔还只是用微妙的笔触记下微茫的体验,近乎游戏一般,从追求唯美者的死亡中造出了另一种美。此中痴梦,让我们想起的,也许是抚弄断弦锦瑟的义山,也许是咏落花流水的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