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长城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长城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18年12月7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东方公司。长城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东方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方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二О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东方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长城公司或东方公司联系。
长城公司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11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21-68869058东方公司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205号27楼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021-6495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