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祯希
最近,某青年女演员因代言多款微商产品而遭到自家粉丝吐槽。偶像不加甄别地频繁接各类代言,其中甚至还有不少品质堪忧的微商产品,正在透支自己通过一部部作品积累起来的形象与大众认同感。
其实早在去年就有人做过不完全统计,这位女演员代言的产品涵盖了护肤品、游戏、教育机构、卫生用品、食物、手机,全部加起来近20项,甚至超过了其一年出演剧目的数量。
明星“代言比作品多”已经成为当下的一个普遍现象,这是粉丝经济和互联网经济双重作用的结果。商家看中明星在粉丝群体中的号召力,而露个脸、发条微博就能轻松赚上一笔,比拍戏的性价比要高多了,明星也是“何乐而不为”。如此两厢情愿,明星与产品的宣传合作也愈发普遍。
然而,在这种愈发普遍的趋势下,真正实现了“双赢”的明星代言案例却并不多。原因何在?过去,一个品牌会请来一位代言人集中进行宣传;现在,遇上节庆等购物高峰季,品牌会为旗下每一个产品请来不同的明星作短期合作——销量好继续录用,销量不好直接换人。比起诠释品牌特质的代言人,明星更像是拼业绩的“销售经理”。
这显然是商家对明星及其背后庞大粉丝资源的攫取式开发。而明星虽然一时赚取了高额代言费,却面临着巨大风险。姑且不论品牌美誉度背后隐藏的隐形鄙视链,一些问题产品的安全隐患就足以让明星掉入陷阱。早年,一些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就曾让不少为之代言的老艺术家陷入争议。或许,老艺术家们也很委屈,毕竟自己并非医学专家,接代言也是受了不良商家的诓骗,但消费者可不会这么想,就像当初商家冲着艺术家的人气与名气掏钱一样,不少消费者正是冲着对老艺术家的信任而来的。
要知道,为品牌代言,公众人物出售的绝不仅仅是自己的形象与背后的粉丝流量,更是“建之难毁之易”的名誉与信用,而这又直接影响到了演员未来的星途与人气。还是那句话,形象靠经营,代言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