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界限
“如果某个物种灭绝了,外来物种进入并代替了灭绝物种的生态功能,那么生物多样性丧失这个问题还重要吗?如果起替代作用的是两种外来物种呢?”这是一个深刻的问题,取决于我们究竟在意什么。
如果我们在意的是生物多样化本身,那么某个物种的消失就是一个重要损失,毕竟某个物种的灭绝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我们关注生物多样性是因为生物所提供的生态服务,那么不同树种或不同种类的甲虫之间就并没有太大区别。
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安全界限究竟在哪里呢?
2009年,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约翰·罗克斯特姆和他的同事提出了 “环境安全界限”的概念,也被称为“地球界限”,以期对生物多样性丧失进行量化界定。他们提出了生命繁衍必不可少的九大支持系统,其中包括适宜的气候系统、淡水系统、营养物质循环系统、臭氧层系统、海洋pH值平衡系统和生物多样化系统等。
在过去一万年里,这些系统一直保持稳定和弹性,为地球文明的繁荣创造了一个良性发展的空间。但如今,人类活动扰乱了其中某些或全部的支持系统,并达到一个不可恢复的临界点。我们的目标是要确认那些无法恢复的临界点在哪里,进而定义一个“安全进行人类活动的空间”。
生物多样性最初的衡量标准是全球物种灭绝率,研究人员临时设定的物种灭绝界限是每年不超过百万分之十,这也已经达到了自然灭绝率的十倍。而据估计,实际灭绝率是每年百万分之一百。
生物多样性丧失已经超过了环境安全界限,威胁度甚至超过了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罗克斯特姆的研究团队坦承,环境安全界限只是一个“非常初步的估计”,还需要更多研究才能对其准确定义。
生物圈完整性
代替“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是“生物圈完整性”概念,它由两个标准组成:功能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反映的是生物圈在进化中抵挡和适应环境变化的长期能力。这两个标准同样难以测量。
对于环境安全界限的提法,其他科学家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伦敦大学学院生物学家乔治娜·玛西认为,生物多样性不是可以用单一标准来衡量的。“我们不应该将生物多样性看作是一件单纯的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想要做什么。”
玛西认为,应该对局部界限加以关注。“如果我们在英国达成了生物多样性的目标,那么在英国会有很多效果,但对其他地方的其他人可能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任何一个局部地区来说,一个“安全”的空间包括要有许多的野生物种、大片的森林覆盖面积等等,才能让人类拥有抵御气候变化等威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