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旸
放眼图书市场,在书名、选题或是营销方式上趋同化、套路化,成为业内为人诟病的现象。一本富含创意的图书畅销后,其他一些出版机构蜂拥而上,迅速推出创意相似的图书,与知名图书一起分享市场份额。 “选题战” “书名战”愈演愈烈,“抢跑”也发生了。
尤其是社科类畅销书,成了 “跟风伪书”的高发区。一旦书名及书中话题制造出传播热度,就成了众人垂涎的 “流量担当”,一个热词或概念火了,立马引来一些出版商模仿, “撞脸”书名乃至全盘 “复制”热门图书版式或内容框架。
许多粗制滥造的 “山寨书”是一种低劣创意抄袭,蚕食注意力的流量泡沫,欲从市场利润中分得一杯羹。有资深出版人提醒,流量年代,畅销书就像夺目的明星IP,但一窝蜂同名同类书蜂拥而上,泥沙俱下,不仅容易倒了读者胃口,也稀释了图书与出版机构品牌。
一旦被 “挣快钱”的心态主宰驱使,书商在惯性惰性的思路下,从常态的借鉴演变为恶性的模仿,便无异于饮鸩止渴,对出版社的发展有害而无利。而这对以优质内容安身立命的图书出版业,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言而喻。
书名与作品,都是著作权人思维创作的成果,但目前书名并不在 《著作权法》保护范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出版界书名 “搭便车” “蹭热点”行为,打擦边球钻 “法律空白”的空子,极易造成读者的误认混淆,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客观上也影响了独家版权出版社图书的正常销售。
出版业的乐趣与源泉是什么?就是要不断发现、挖掘并推出优质内容。选题策划是图书出版的关键环节,也是运作一部图书的切入点。真正有创意、有洞见、有辨识度的图书永远稀缺。在资深出版人、评论家潘凯雄看来,出版虽不是写作,但选择与发现本身同样也是一种创造、一种创意,这才是出版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与价值。 “一旦离开了这 ‘双创’,作为个体的出版者毫无出息可言,作为产业的出版界其结局绝不止于自取其辱,更是自取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