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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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看齐最高标准,不少条款属国内首次提出

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10万元


    ■本报记者 李静 祝越

    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收运许可证;首次明确市、区、街镇三级管理模式……昨天进入一审程序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从源头分类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各环节提出分类规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条例(草案)》看齐最高标准,自我加压,其中不少条款为全国首次提出;并注重可操作性,为本市破解垃圾综合治理难题提供路径指引,形成基本制度规范。

    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促进源头减量

    源头减量分类是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对缓解日益增长的垃圾总量和收运、处置压力等具有积极意义。《条例(草案)》在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源头环节全面提出垃圾分类要求:生产环节遵守清洁生产规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流通环节实行果蔬菜皮减量,限制过度包装;消费环节倡导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交易闲置物品;办公环节实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等。

    实际上,源头减量涉及众多行业的生产、流通领域,有着“全国一盘棋”的特点,往往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条例(草案)》重点聚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形成若干具体规范。此外,为确保真正实践果蔬菜皮就地处理措施,《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新建和既有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配置就地处理设施的具体要求。

    近几年来,本市生活垃圾增量中占比90%的是包装类垃圾,虽然其重量占比只有5%-10%,但体积很大,常常导致居民区垃圾箱房外溢,也给后续收集、运输、处理等带来极大压力。《条例(草案)》特别关注快递包装物减量问题,考虑到本市快递物品入境量约为出境量的1.5倍,在外省市尚未推行快递包装物强制减量的情况下,《条例(草案)》主要通过制定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快递企业使用电子面单和中转箱等措施,减少快递包装物的消耗。

    针对目前面临的社会发动不充分、源头分类实效不明显、居住区分类达标率不高等问题,《条例(草案)》明确完善社会动员体系,规定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行正向激励、提倡志愿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宣传教育、纳入创建活动、实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严禁将四类生活垃圾混同,或与医疗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混同

    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一直备受指责。《条例(草案)》首次对违反分类收运规定的行为设定罚则:除了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收运单位的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分类收运有“承前启后”效应,是连接前端分类投放与末端分类处置的重要环节。以前,由于部分小区、单位分类收运能力不足,导致从收集容器到垃圾箱房间的驳运过程中存在混装混运等现象,影响居民分类积极性,也抑制后续分类处置效率。

    今年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实行分类驳运收运。《条例(草案)》结合文件内容,重点从三方面规范分类收运:一是分别明确四类生活垃圾的具体收运方式;二是落实责任人具体职责,要求责任人配置分类驳运机具,分类驳运,交付的生活垃圾符合分类要求;三是收运单位配备分类收运专用车辆、船舶进行收运和中转,严禁将四类生活垃圾混同,或者与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同。截至8月底,本市已规范喷涂湿垃圾收运车423辆,配置有害垃圾收运车14辆。

    加快建设分类处置和两网融合基础性设施

    市统计局 《2018年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调查》显示,2000名受访市民中,认为分类处理设施不健全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主要障碍的比例最高,约占32%。确实,本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仍是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短板。

    为此,《条例(草案)》设专章作出规定,强化规划引领,注重建设“落地”:一是在规划环节,明确市、区绿化市容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要求,编制生活垃圾管理发展规划,并据此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二是在建设环节,要求市、区绿化市容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相应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步”,并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既有收集设施逐步实施改造。

    今年6月,本市已开始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设相关要求。此次《条例(草案)》既规范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又强化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求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并强调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同时,通过绿化市容部门推进回收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建设等措施,加快实现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的兼容共享。截至8月底,全市已建设1475个“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38个中转站,松江、奉贤、崇明等区推进速度较快。

    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模式

    生活垃圾管理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联手,形成合力。《条例(草案)》依托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制,确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在市级层面,市绿化市容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市发展改革、商务、房管、环保等部门分别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物业履责、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主要职责,发挥生活垃圾管理的协同作用。对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则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在区级层面,区政府负责所辖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绿化市容部门承担具体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在街镇层面,街镇负责落实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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