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以栗,1897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县桥头驿九福乡 (今望城县桥驿镇)一个佃农家庭。1924年,周以栗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春,周以栗任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第一届执行委员、省党部中共党团书记。五卅运动发生后,周以栗以青沪惨案湖南雪耻会负责人之一,领导了长沙市的罢工、罢市、罢课和示威游行。1926年,周以栗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组织部秘书、青年部部长,参与组织领导了轰轰烈烈的湖南农民运动。1927年初,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到武汉筹办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大革命失败后,周以栗回到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军事部部长。不久赴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后留在上海担任党中央刊物 《布尔什维克》的编辑。1927年底,周以栗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领导发动农村武装暴动,在中原大地点燃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熊熊烈火。
1928年4月15日,周以栗在开封被捕。1930年1月,经党组织营救,周以栗获释出狱,9月以中央代表的身份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同年10月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二次反“围剿”斗争。1931年 6月,周以栗被增补为苏区中央局委员,担任中共闽赣边界工委书记。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周以栗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并担任临时中央政府内务人民委员。同时,他还兼任红军总前委组织部长,红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政治部主任,红中社负责人,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主笔等职。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周以栗因病不能随大部队行动,党组织决定安排他去上海治病。11月,在转移途中被国民党军包围,突围时壮烈牺牲,时年37岁。 新华社记者 刘良恒(据新华社长沙9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