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9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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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18年9月6日联系人:陆女士,电话:021-50154384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21-52000842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6月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及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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