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宪法、监察法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提出深化细化举措,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本报讯 上海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昨天上午举行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全市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就下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尹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上海实际,扎实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取得了阶段性的积极成效。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宪法、监察法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提出深化细化举措,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改革全过程的领导,真正把责任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做好工作。
会议指出,要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
会议指出,要持续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市霸”,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这篇新文章。强化制度创新,主动对接有关上位法规定,立足上海实际,紧扣重要环节、重点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湛、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和相关市领导廖国勋、周波、于绍良、陈寅、诸葛宇杰、龚道安、张本才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