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 《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 (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委办 [2017]58号)的精神,按照 《本市无违建创建先进街镇验收考评办法》 (沪拆违办 [2018]2号)、 《关于无违建先进街镇创建申报的通知》 (沪拆违办 [2018]7号)的要求,经街镇申报、区级初审,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已达到 “无违建先进街镇”创建初审验收标准,根据 《无违建先进街镇验收操作办法》,现向上海市拆违办申报创建,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8月15日—8月19日
反馈电话:021—20962112转1032
浦东新区 “五违”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