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巨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备注:上述利息计算截止于2018年5月10日 (欠息金额以人民银行的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后续利息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