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13671850014 住所地: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000号32楼0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