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5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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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上海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在指定医疗机构定点先行使用海外已上市抗肿瘤新药

让肿瘤患者尽早用上“救命药”


    ■本报首席记者 唐闻佳

    抗肿瘤新药已在海外上市,但大量中国患者就是没法吃上,因为这些药还没在中国上市。是什么卡住了这些“救命药”在国内使用的步伐?让这些患者多一份生机与希望,上海多个部门全力以赴,行动起来。

    由于该事项涉及药监、卫生、海关等多系统,需多方协作推进,上海市食药监局主动出击,深入多部门调研。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在本市指定医疗机构定点先行使用海外已上市抗肿瘤新药的试点工作方案已形成,也在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希望在政策允许下有所突破,让中国肿瘤患者不再“望药兴叹”。

    能否改变“人等药”的历史?

    近年来,我们身边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为了吃上海外已上市、国内买不到的新药,一些晚期肿瘤患者通过中介出境看病、通过网上跨境购药或请人携带药品入境。但依据我国药品管理相关办法,在国内生产、销售、使用未在我国批准上市的药品,一律以假药论处。如此违法购买“假药”的现象,为患者带来治疗甚至救命希望,也存在诸多隐患、风险。

    但,“救命”的需求活生生摆在那里。“以前,我们更多从安全性考量,鉴于不同人种的药物代谢差异,海外已上市药物在我国患者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和反应,因此需要有足够的亚洲人种临床研究数据,才能通过我国药监部门的技术审评并批准在国内上市。”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尧水分析,这样一来,就存在“人等药”的问题。

    对肿瘤患者尤其是晚期肿瘤患者来说,病情瞬息万变,分秒必争,如何让他们尽快用上国外抗肿瘤新药?如何既保证百姓急需用药又保证安全?过去几周,市食药监局带着这个问题密集调研,走访上海的卫生、海关等相关系统,希望多方协同“求突破”。

    考虑将医疗机构作为申请主体

    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形成在本市指定医疗机构定点先行使用海外已上市抗肿瘤新药的试点工作方案和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调研中,他们发现,现在的方案还存在几个问题:此类药品未在国内上市,该如何定价?药品在购进、运输、储存等环节由谁具体负责?该由谁来提出进口药品申请?使用过程中,又有谁来确保安全?

    “毕竟它是没有经过我们国内注册评价的,我们既看到要突破,同时得有一个严格的风险防控对策。”陈尧水称,包括“谁提出、谁审批、谁提供,如何监管,如何使用”等,对这个新方案相关的一步步都要有所考量。

    关于记者获悉的方案内容包括:首先,由医疗机构作为申请主体,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卫计委,综合医院能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临床使用经验等因素,指定具备肿瘤专科特长的综合性医院和学科排名位于全国前列的科室作为指定试点单位。其次,市卫计委会同市食药监局拟定具体品种目录,在指定医疗机构,探索性地使用已被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批准上市,但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海外抗肿瘤新药,用于在现有诊疗规范下无更多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的晚期肿瘤患者。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吃上药”

    记者注意到,初步方案十分强调“风险可控”。市食药监局对此事的态度很明确:听到了大量患者的需求,主动推动,希望有所突破,但如何把风险控制到最小是要考虑的。

    “这个方案是针对临床特别急需、且没有治疗手段的危重病人,我们现在的想法是限制品种、固定到品种,包括固定到临床医生,归根结底我们要做到整个过程的可控,包括前期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伦理委员会的通过、用药患者的知情同意、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每个病人的追踪等。”市食药监局药品注册处处长张清称。

    “我们希望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让患者尽快吃得上‘救命药’。”市食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着力解决恶性肿瘤患者的用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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