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书法篆刻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举办一届,对于发现和培养上海青少年优秀书法人才,助推上海书法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增强青少年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怀,全面检验青少年书法学习成果,现向全市青少年作者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文汇报社
承办单位:
上海书协青少年书法委员会
二、征稿对象
本市18周岁以下(2000年6月以后出生)的中小幼学生。
三、征稿范围
1、书法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临摹、创作均可,每人限投一件。篆书、草书请附释文。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中推荐的书法范本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同等水平下优先考虑。(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推荐书法范本目录见上海书协微信公众号及网站)
2、篆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临摹、创作均可,每人限投一件,请附释文。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书法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式。
2、篆刻。篆刻印蜕自行设计粘贴在长80厘米、宽33厘米的宣纸上。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指导教师、所在学校、家庭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4、提倡以学校或培训机构为单位组稿,并附寄学校、机构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对组稿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机构及指导教师颁发先进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截稿日期
寄件截稿时间2018年5月31日。现场收稿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30至16:00。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2353720。
六、评审及待遇
1、本次征稿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由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艺术第一”的宗旨对所有来稿进行评选。
2、入展作品150件,入选作品150件。在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50件,一等奖,5人,每人奖励800元;二等奖,15人,每人奖励400元;三等奖,30人,每人奖励200元。获奖及入展、入选作品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秀指导教师10名,每人奖金1000元。组委会将对获奖、入展、入选作品作者进行抽查面试。
3、非上海书协青少年书法委员会会员作品入展和获三等奖作者,作为加入上海书协青少年书法委员会资格一次;获二等奖作者作为资格两次;获一等奖作者即可申请加入上海书协青少年书法委员会。
4、将在《文汇报》、上海书协微信公众号刊登获奖、入展、入选名单。上海书协微信公众号对获奖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先进组织奖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七、温馨提示
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文汇报社
2018年4月
附录: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推荐书法范本
(一) 楷书
欧阳询 《化度寺碑》 《九成宫醴泉铭》
褚遂良 《雁塔圣教序》 《大字阴符经》 (传)
颜真卿 《多宝塔碑》 《颜勤礼碑》
柳公权 《玄秘塔碑》 《神策军碑》
赵孟頫 《三门记》 《妙严寺记》
钟 繇 《宣示表》 《张猛龙碑》
智 永 《真草千字文》 《等慈寺碑》 《灵飞经》
赵孟頫 《道德经》
(二) 行书
王羲之《兰亭序》 (“神龙本”)
王羲之《得示帖》
王献之《中秋帖》
王 珣 《伯远帖》
颜真卿 《祭侄文稿》
苏 轼 《黄州寒食诗帖》
赵孟頫 《洛神赋》
黄庭坚 《松风阁》
米 芾 《蜀素帖》
王铎作品
(三) 隶书
《乙瑛碑》 《礼器碑》
《史晨碑》 《曹全碑》
《石门颂》 《西狭颂》
《张迁碑》
(四) 篆书
泰山刻石
吴昌硕作品
(五) 草书
皇 象 《急就章》
陆 机 《平复帖》
智 永 《真草千字文》
孙过庭 《书谱》
张 旭 《古诗四帖》 (传)
怀 素 《自叙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