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4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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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除了钱,我们还能给困境儿童什么


影响孩子成长的家庭因素有哪些? 怎样培养具有积极思维的孩子?从孩子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来说,我们社会工作能够做些什么?
依恋关系贯穿儿童心理发展的整个阶段,安全型依恋对于儿童一生都有积极影响。
很多人提出“自我成长”的需求,这点非常好,不管孩子是跟父母哪一方在一起,父母的自我成长是预防孩子成长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美国的儿童保护工作中,不同的社会组织、政府或者家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但最主要是家庭责任。

    今年1月起,上海推出一项新的福利制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可以向政府申领每人每月1800元基本生活费。

    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国内困境儿童的制度化救济都处在空白状态。最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开展制度探索。肉眼可见的进步包括:“困境儿童”的界定明确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的托底部门有了,对他们的经济补助也在跟上。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36号文”),提出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的儿童应当获得有效保障,并明确了民政部门的牵头职能。

    作为对国发36号文的贯彻落实,上海在第二年“六一”前夕出台 《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 《意见》),沿用国发36号文对“困境儿童”的界定: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因贫困或病残而陷入困境的两类儿童的保障,主要依托既有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第三类困境儿童,也就是因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是新政重点关注的对象。《意见》为他们绘制了清晰的安全保护路线图,包括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干预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和护送转接,并对监护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惩处,必要时依法撤销有关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2017年7月,上海市首例由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亲生母亲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判决,静安区法院撤销了遗弃亲生女儿的高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今年1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明确保障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未满18周岁,因父母双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或父母一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且另一方无抚养能力导致陷入困境,由祖辈、亲属朋友、相关单位和组织实际照料的未成年人。

    “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包括如下情形:监护人失踪(或宣告失踪)、重残、重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如服刑、强制戒毒等)、查找不到,和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

    新的制度开始运转,会有很多孩子因它而受益。社会相关力量投来关注的目光,不久前举行的第十二届浦东社工节,探讨了“家庭、社区环境与儿童发展”主题,沪上社会工作领域的众多学者、业者就儿童发展问题展开研讨:对于儿童,尤其是困境儿童,社会工作者可以做些什么? 政府、社区和家庭应该做些什么?

    下面是记者对四位主题演讲嘉宾分享内容的整理。

    如何回应多元化需求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创始人  朱眉华

    我所创立的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接受浦东新区妇联委托,正在从事专业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对于如何回应家庭的多元化需求很有感受。

    我们到社区走访家庭,了解到很多家庭成员的关系和沟通存在问题。我在一档电视节目中看到个故事,有位年轻妈妈生了两个孩子,因为自己要工作,请父母亲帮忙照顾孩子。这种隔代抚养的现象在上海很普遍。母女两人为了孩子教育常常闹不开心,年轻妈妈有时候想说又不好意思表达,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帮她带两个孩子已经很不容易。年轻妈妈回忆了一件往事,她小时候参加绘画班,有一天母亲觉得她画得不好,当着老师同学的面把她的作品撕了,她当时非常崩溃,当场就哭了。童年事件的影响持续至今,也影响了她养育孩子的观念:不能让孩子学自己不想学的东西;绝对不在孩子教育上有粗暴的、伤害孩子自尊的行为。可是,她的母亲根本不记得这事。类似情况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遇到,那些不擅长沟通的家庭亲友,背后总能找到家庭环境中的原因。

    我们的很多服务对象不知道怎样照看孩子。我在教育孩子时也有这个困惑———不在于给孩子吃什么穿什么,而是怎么跟他沟通,怎样可以成为孩子的朋友,父母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有个同事对我说,家里的大人对孩子挺严格的,但外婆特别宠溺。我第一反应就是:家里还是要有这样的人。家庭中有各种不同角色,有严父也有慈母,不同的角色需要综合,需要有个角色让孩子享受被宠爱的感觉。我对此很有感受,小时候父母在上海工作,我在浙江的爷爷奶奶家长大,跟爷爷奶奶和把我带大的姑姑特别亲密。小时候我情愿跟姑姑睡也不跟妈妈睡,这是我们童年时期很自然的选择。到了读书的年纪回到父母身边,我父母对我要求就很严格,他们没有见证我慢慢成长的过程,直接用对待大人的要求来对待我,我不适应,觉得妈妈是不是不喜欢我。隔壁家的妈妈更喜欢他的孩子,那个孩子可以随便搂妈妈、亲妈妈,但我不敢,只能好好表现争取妈妈的喜欢。孩子不会希望所有人都对他那么严格。学习如何当好家长的社会需求很大,不光贫困家庭需要,流动人口家庭、问题家庭甚至很多普通家庭都需要。

    另外,家庭中孩子的实际照料问题也很让人头痛,女性要兼顾职场和家庭,儿童养育和老人赡养都成了家庭的难题。

    围绕这些需求,我们应该考虑,影响孩子成长的家庭因素有哪些? 怎样培养具有积极思维的孩子? 从孩子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来说,我们社会工作能够做些什么? 家庭社会工作有很多目标,最终都要回应前面说到的三大类家庭需求,包括学会有效管理日常生活、解决问题、应对危机、有效沟通,等等。

    家庭社会工作需要正式支持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我们这两年在探索浦东新区妇联所推动的专业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采用家庭走访的形式,摸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家庭,其中有些成为了我们的个案。回应需求,首先要走入他们的家门,了解家庭面临的困难。我们搭建了一个名叫“共度美好时光”的幸福家庭训练营,帮助家庭培养提升“幸福能力”。此外,我们帮助建构社区内的家庭支持体系,同时长期关注家庭暴力、儿童虐待等问题。

    依恋模式与儿童发展

    东方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医师浦东社工协会副会长  孟馥

    我是注册心理督导师,来自临床,主要负责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我想从依恋关系角度来谈儿童发展。

    心理健康最基本的要素是婴儿在生命早期能够与母亲之间拥有温暖、亲密和可持续的关系,并且在这样的关系中双方都能感到满意和享受。在生命起源的时候,小生命与照料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关系质量是决定一生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依恋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依恋是个体跟长期照料者之间深刻的相互依存的亲密关系,当那个拥有亲密关系的人在场时,个体就有安全的感觉。依恋不但是心理上、物理上的接近,还耕植在情感中,是能够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关系。

    美国心理学家做过著名的恒河猴实验,让新生的婴猴从出生第一天起同母亲分离,以后的165天中同两个“母亲”在一起———绒毛猴子和铁猴子,铁猴子胸前挂着奶瓶,绒毛猴子没有。虽然当婴猴同铁猴子在一起时能喝到奶,但它们更愿意同绒毛猴子呆在一起。婴猴跟绒毛猴在一起时,很容易适应陌生环境和新的挑战,但是单独跟铁猴在一起时,处在焦虑、恐惧、退缩的状态。这个特别的发现告诉我们,单纯被养不会带来依恋。后来对人开展的依恋实验也证明了同样的结果。

    孩子长大发展能够走多远,取决于曾经跟他的父母有多近。一个心理学家的朋友曾经讲过一句话:一个人的人生舞台长度是从出生到死亡,宽度是他跟他父母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跟母亲之间的关系。对照料者的深入研究发现,照料者怎么样回应婴儿非常重要。有两类照料者,一类是“适宜响应”型的,能够感觉到孩子的需要并且立刻做出反应满足孩子的需要;另一类是“不能适宜响应”型的照料者,他们回应孩子更多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是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孩子的需要,比如对孩子过多的护理、过多的保护等。

    依恋关系贯穿儿童心理发展的整个阶段,安全型依恋对于儿童一生都有积极影响。比如在地震中,很多儿童同时面对灾难,有的人恢复过来,有的人没有,为什么呢? 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孩子幼年形成的依恋关系模式,安全型依恋孩子更能面对变故,不安全型孩子容易出现情感弱化、社交困难、注意力缺陷等问题。

    不安全的依恋模式会跨代传递,对成人的依恋关系研究发现,18个月大的婴儿所呈现出来依恋的模式跟18岁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一岁半之前形成依恋模式能够影响人的一生。安全型依恋模式的人找的对象也是安全型的,不安全型的人找的对象往往也是不安全型的,不安全型依恋模式的夫妇可能创造一个更不安全依恋的抚养方式,导致进一步的儿童依恋问题,这特别要警惕。

    母亲的情况对孩子有非常大的影响,父亲也在安全型依恋模式的建立过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建立孩子的安全感,不但需要照料者,也需要父母之间稳定的关系。如果能够帮助家庭培育建立健康的家庭三角关系,我们的工作就会很有意义。我有三点建议,第一要保护母亲;第二要善待孩子,尤其是女孩子,每个女孩今后都有可能成为母亲;第三要强化父亲的角色。

    学会“自我成长”为孩子“减压”

    复旦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复旦—东芬儿童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赵芳

    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国内离婚数量比上年增长8.3%,我们国家的离婚率突破了千分之三。

    我想讲讲离婚对于离婚者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当人离开一段失败的婚姻,特别是离开敌对的、虐待的伴侣时,他们的境况会变好———对有些人来说,离婚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离婚确实会带来很多麻烦和压力,不仅是对婚姻中的个体,更有对子女成长的影响。2003年,美国13位研究家庭问题的权威学者联名发表了 《为什么婚姻重要? ———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21个结论》,罗列离婚对孩子的八个影响,包括单亲家庭更容易出现亲子矛盾,单亲家庭孩子身体健康状况更差一些,单亲家庭孩子发生非婚生育和遭遇离婚的可能性高于家庭完整的孩子等等。

    我是研究家庭的,从个案来说,我不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一定会出问题,这其中没有什么因果关系。但我们必须承认,数据和经验都表明,离婚对孩子是不利的。

    去年我对上海地区的离婚问题做了个研究,选择六个区,向婚登处的离婚夫妻发放了360份问卷。结果发现,20岁到30岁离婚的人群占到18%,很多离婚发生在30岁之前,说明家庭生命周期在缩短。离婚人群集中度最高的是31岁到40岁年龄段。31到40岁意味着什么? 孩子还比较小。我曾经看过一个研究结论,什么时候离婚对孩子影响最大,既不是孩子很小的时候,也不是很大的时候,大概是在7到10岁之间。31岁到40岁,恰恰是对孩子影响最大的时期。

    通常认为离婚率跟教育程度存在反比,国外研究结论也是如此。但是我们这次没有发现教育程度跟上海人离婚率之间的相关性。说明中国人的教育就是学业教育,没有很好的依恋关系和亲密关系教育。

    调查显示婚姻中有重大创伤如出轨、家暴、性虐待等的比例也较高,这给了我们家庭社会工作者强烈的信号,这个群体需要帮助,大人的创伤经历很可能延续到孩子中。

    我们发现,好的家庭一定是弹性比较好的,出问题可以从外部接帮助。我看到过一句广告词,“给孩子们像纯净水一样家庭”,这个说法有问题,家庭不可能做到纯净,家庭一定是充满了矛盾和冲突的。有矛盾冲突不要紧,重要的是如何应对。我们调研的离婚家庭,他们在有矛盾和冲突时,52.1%的人选择了自己解决,34.1%的人选择了找亲戚、朋友和同事帮助,向专业人士求助的只有4.5%。不必要的离婚是应该避免的,但目前专业力量很难进入中国家庭。

    “离婚时你面对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40.2%的人选择了对孩子的伤害,选择“住房和财产问题”的占11.6%,选择“不知如何面对父母”的占10.3%。

    离婚时是否需要专业的帮助? 有四分之一的人明确表示需要,需要相关法律服务的占35.7%,需要心理辅导和婚姻指导的加起来有31.1%。离完婚以后呢? 仍有30%的人选择需要专业服务,其中24.1%的人的服务需求是“自我成长”,16.7%的人希望得到心理辅导,15.1%希望得到社会支持,希望得到亲子辅导、专业陪伴占9.0%。

    儿童保护体系的三项原则

    美国纽约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教授上海纽约大学全球社会工作硕士项目主任  徐庆文

    美国的儿童保护政策以普惠型为主,对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和家庭有所偏向,包括孤儿、童工、贫困儿童及其家庭。美国认为对儿童最好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的儿童保护工作秉持三项原则,一是安全,二是稳定,三是符合儿童福祉。相应的儿童保护服务框架有三个:支持服务、补充服务、替代服务。

    支持服务是指支持有儿童的家庭,比如低收入家庭,政府会根据儿童数量提供补贴。

    补充服务针对的不仅是低收入家庭,还有收入超过贫困线但没那么富裕的家庭,也就是为“合格的家庭”提供服务,内容有托儿服务、6岁以前孩子的早教服务等等,每个州对“合格的家庭”界定不同,具体项目差异很大。

    家庭功能不完善或者父母不能履行职责时,政府介入儿童保护所提供的服务叫作替代服务,主要针对三类情况,儿童虐待、监管缺失、遗弃儿童。比如父母不想要孩子,如果孩子年龄符合规定,父母可以把孩子放在警察局、儿童福利院、医院等场合,政府不会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但每个州对年龄限制有差异,最大的也就是两岁,如果孩子年龄超了,这项规定就不再适用。

    在儿童保护和家庭服务之间,美国的政策一直在摇摆。一方面,应该多大程度地服务家庭,让家庭变好,然后让 (困境) 儿童回家? 另一方面,儿童保护的对象是儿童,如果家庭存在问题,取消父母监护权、让政府做监护人 (是不是对孩子更好)? 目前的倾向是服务家庭为主。

    在儿童保护工作中,不同的社会组织、政府或者家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最主要是家庭责任、父母责任,如果父母不能正常、正确、良好地履行义务,政府就要起到替代作用。

    儿童进入政府保护体系有几种方式,包括通过低收入家庭申请医保,通过有关部门申请儿童保护虐待,或者在校园中,通过老师及校园社工申请相关服务。美国有个强制报告体系,一旦医生、社工、老师、警察或者其他相关人士怀疑小孩被虐待或被遗弃,就可以向儿童保护服务中心报告,中心接到个案,分派给社工,社工再介入调查。根据2006年数据,全国有600万强制报告疑似儿童虐待案例,经过筛选评估,40%属于报错,60%需要进一步评估;进一步评估显示,70%左右案件证据不足,30%确有证据,后者一定需要社会服务,前面70%中也会有些家庭需要服务。社工介入服务,一部分是基于家庭和社区开展服务,也就是把孩子留在家庭中;另一部分要把孩子送到临时寄养家庭。从一开始的600万强制报告疑似儿童虐待案例筛选后,有22万孩子最终进入寄养家庭。

    美国社会的寄养体系很庞大,寄养属于临时剥夺父母监护权,需要经过青少年法庭决定。有些寄养家庭只接受短期寄养,有些可以提供长期寄养服务,长期寄养有点类似收养。有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被收养,比如父母是在监狱里或是难民等等,这种情况就需要纳入长期寄养服务。美国曾经发现这样的问题,小孩子在寄养家庭时间太长,回归自己家庭会有难度,因此现在规定寄养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后,如果评估认为原本的家庭适合孩子,就让孩子回归;如果原来家庭还是不适合孩子,法院终结父母的监护权,孩子进入收养渠道。

    本版文字采访整理:本报记者钱蓓  头像素描:张旭菁 题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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