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4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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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学人;学林

塞维利亚的种树书


《1001项发明——穆斯林文明遗产》中的一张插图,描绘的是现代西方画家想象出来的穆斯林农业场景(图片来自BBC的一本画册)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对照的《农书》第一卷封面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对照的《农书》的一页,探讨种稻的第二十章
法语版《农书》封面。《农书》可谓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古典时代到中世纪期间流传下来的最为伟大的农业著作”。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对照的《农书》第一卷封面

    孟晖

    阿瓦姆的《农书》中记录了112位前辈的观点,仅仅看那些花样缤纷的名字,如希腊人德谟克利特、黑人莱昂、非洲人安纳托里奥等等,就让人感到震撼,那个时代的穆斯林精英竟是视野如此开阔,当时广大的伊斯兰世界中,知识流动、书籍传播的范围那么广,那么活跃,所传承的文明传统那么源远流长。实际上,在作者的观念世界里,他的农学传统直接承袭亚当与诺亚:“大洪水过后,走出方舟的人们不知稼穑,是诺亚教导了他们。”

    波斯人有一句谚语:“一个追问接着一个追问,可以远至中国。”我很幸运,仅仅“蔷薇露”这一个问题,就把我送到了西班牙穆斯林黄金时代的塞维利亚。

    中国文献中的“蔷薇露”,实际上是从伊斯兰世界传入的玫瑰香水,这是学者们研究后得出的结论。于是我就一直好奇,能否在伊斯兰文化中找到介绍蔷薇露生产的历史资料?直到最近才得知,伊本·阿勒-阿瓦姆(Ibn al-Awwam)的《农书》(Kitāb al-filāa)中有关于早期蔷薇露制造的专节,于是入手了这本名著的西班牙语译本和法文译本。结果是拿到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古典时代到中世纪期间流传下来的最为伟大的农业著作”。

    阿瓦姆生活在12世纪下半至13世纪初的塞维利亚,时值西班牙穆斯林文明的巅峰期,所谓“安达卢斯时代”,可惜的是,文献中没有留下这位杰出农学家的生平记载。根据他在《农书》中的无心披露,学者们推断,阿瓦姆出身贵族阶层,拥有田庄和家财,但无心功名,似乎从来不曾担任一官半职,却对农业有着无比的热情,最大爱好就是在田间亲手进行各种农艺实验,因此对乡村生活和农业劳作非常熟悉。在书中,阿瓦姆讲述自己曾在阿勒哈拉菲(Aljarafe)试验不同条件下种植稻子、番红花、黄瓜,给野棕榈树人工授粉,为幼橄榄树治病……阿勒哈拉菲是塞维利亚以西的重要农区,拥有当时最密集的橄榄园,史载曾有村庄八千、众多的华宅和公共浴室。摩洛哥大学经济史教授、伊斯兰农学专家穆罕默德·埃尔-法伊兹(Mohammed  El Faz)在为法文版所写的长篇导读中指出,当安达卢斯时代,阿勒哈拉菲实际上如同一片自由的农业试验场,一代代农人在那里自发地引种、移植、杂交,展开技术创新与品种改良,从而推动农事及经济的发展,改善生活条件,而阿瓦姆正是其中的一位典型。

    胜过一般实干家的是,阿瓦姆注重前人的积累,有意识地收集与阅读各种农学著作以及其他科技著作,选取其中他认为适合本地农业的片段,加以汇总,最终形成《农书》这一部宏著。作者最重视的是西班牙历代穆斯林农学家的著作,在前言中声明,其作品首先以伊本·哈吉吉写于1073年(伊历466)的《丰足》一书为基础,而《丰足》引用的古代学者就达30位。另外,阿瓦姆特别看重《纳巴提亚农书》,该书由一位巴比伦人库萨马写于公元3至4世纪,并于902年译成阿文。仅一个细节就足以证明《农学》的价值:人们曾经误把这部著作的阿拉伯语版本的译者当作原作者,是《农书》记录了真实作者库萨马的名字,帮助后人找回真相。此外,阿萨姆也引用了卡斯图斯的《罗马人农书》,正如法伊兹指出,他融汇了两河流域、希腊、罗马-叙利亚-拜占庭、伊比利亚以及柏柏尔诸系统的农学成就。《农书》中记录了112位前辈的观点,仅仅看那些花样缤纷的名字,如希腊人德谟克利特、黑人莱昂、非洲人安纳托里奥等等,就让人感到震撼,那个时代的穆斯林精英竟是视野如此开阔,当时广大的伊斯兰世界中,知识流动、书籍传播的范围那么广,那么活跃,所传承的文明传统那么源远流长。实际上,在作者的观念世界里,他的农学传统直接承袭亚当与诺亚:“大洪水过后,走出方舟的人们不知稼穑,是诺亚教导了他们。”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提示,他也会引用非穆斯林学者的观点,但不提具体姓名,而是以“另外有人说”这样的曲折表达。因此这部著作也是重要的资料库,许多已佚散的著作,在这里留下了片段。不过阿瓦姆不是个机械的文抄公,他强调,其引述的资料,都经他亲自实践并认为有效,书中,在诸家观点之后,他每每加以点评,给出自己的经验与意见。

    《农书》以阿拉伯文写成,分为上下两册,共34章。现代读者翻阅这部文献会有一个收获,那就是改变对传统农业的错误印象。阿瓦姆所深入的“农业”,远不是我们以为的那么狭隘和简陋。在他笔下,围绕着种植和收获,人类自“亚当”以来一点点积累下来那么丰厚的经验,发明了那么细致的办法,让人在阅读中就对劳作产生喜悦感,为种种意想不到的巧妙手段而迷醉。《农书》以土壤学开篇,第一章讲述如何分辨优质、中等及劣质的土壤,其依据何在,各种土壤适合哪些庄稼与树木,在随后的部分,植物与土壤的关系就像主旋律一样,时时浮起,盘旋回荡。接下来分章讲肥料、水以及嫁接,然后便是繁花似锦的内容连翩而来:第四章介绍如何布置果园与花园,在其中安排花木的最佳方式,可供选择的花木;第十五章涉及香料植物及甜料植物;第二十六章关注调料和药材作物;第二十七章却是以芳香型观赏花卉为内容……此外还包括农人的生活知识,如何风干和保存水果、如何择地建宅、如何伐树作木料,更详细介绍家禽家畜的养殖、养蜂等等。

    第七章无疑是西班牙历史的最重要史料之一,其内容为“西班牙各地习惯种植的作物”以及相关农艺,我们中国读者熟悉的包括橄榄、葡萄、甘蔗、桑、玫瑰、茉莉、橙、柠檬、苹果、梨、桃、杏、李、榛、棕榈,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穆斯林引种到伊比利亚。“甘蔗”一节记录了格林纳达的哈吉所提供的制糖法,可见彼时的安达卢斯不仅种植甘蔗,而且从事蔗糖生产。更令人惊异的则是桑树,相关一节内明言“桑树种下之后的第二年就可采摘桑叶喂蚕”,证明安达卢斯拥有养蚕业与丝织业。该节标题说明:“其为桑,被称为阿拉伯桑树,亦即用于丝的桑。”对于桑蚕技术以及丝织技术西传的过程,无疑透露了关键的信息。

    书中其他章节还介绍了稻子、棉花、亚麻、番红花、芝麻、靛蓝植物以及甜瓜、黄瓜、洋葱、胡萝卜、卷心菜等等,其中,稻子与番红花至今仍是西班牙的重要作物,前者造就了美味的海鲜饭,而海鲜饭上一定会洒些番红花。我们呼朋引类抢吃一锅西班牙海鲜饭的时候,不要忘了800年前阿瓦姆在阿勒哈拉菲的努力。迷人的是二十七章“芳香植物”,包括丁香、白百合、睡莲、薄荷、薰衣草等,还包括几种水仙花,其中有一种是白花瓣里有小小的黄蕊,应该就是金盏银台吧。

    据统计,《农书》中介绍了585种作物。西班牙语译本功德无量地附上了阿拉伯原文,采用同一页上西-阿两种行文对应排版的形式,因此翻阅时便特别有趣。西语中凡是以“al”或“a”起头的名词大都来自阿拉伯语(al 、a是冠词,大致相当于英语中的“the”),而这样的作物名称屡屡出现,于是,同一页上,阿语原词与其西语借用词形成对映。最著名的例

    子当然是algodon——棉花,由之演变出英文中的cotton。西方人不知怎样形成的误解,坚信“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是“游牧文明”的等义词,并且通过《阿拉伯的劳伦斯》之类通俗文艺作品把这一谬见向全世界传播。须知,自公元7世纪的所谓“阿拉伯大征服”之后,伊斯兰世界的大小帝国与诸王朝大多建立在农业兴旺的地区,从西班牙到印度,从安纳托利亚到北非,因此,伊斯兰文明总体上是农业文明,并且促成了农业的巨大进步。——当然如果非要较真,伊斯兰文明也是商业文明、海洋文明。《农书》里予人深刻印象之一就是经济作物的重要性,如玫瑰花用于蒸馏香水,所制成的蔷薇露是当时伊斯兰世界的出口奢侈品之一,一直远销至中国,在书中,玫瑰花的种植、以玫瑰蒸馏香水,都各有专节探讨。另外,阿勒哈拉菲橄榄油生产的兴隆,动力正在于通过塞维利亚出口。

    农学史专家想必能在这部巨著中挖掘到诸多课题,对我这样的普通读者而言,抱着看热闹的心情闲翻,也会发现种种趣味。像第十五章的“玫瑰花易色法”:据格林纳达的哈吉介绍,把玫瑰花的根与茎的外皮剥开一部分,但不要割断,在其内填上靛青,然后用布与绳严密捆扎起来,再裹以黏土,这丛玫瑰就能开出蓝色的花朵。而大马士革有人把靛青融在水中,然后用那蓝汁天天浇灌玫瑰,也能开出蓝花。须知,在中国文献中,自唐末开始,就流传着把天然花卉变成蓝色的传说,其中,据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所记,北宋宣和年间,洛阳的花匠们将特制的“药”埋在各种名贵白牡丹花的根部,到第二年,这些花株上开的花就是“浅碧色”即浅蓝色,称为“欧家碧”。生活于五代与宋初的孙光宪《北梦琐记》中记载,当时有一家染布坊喜欢把莲子浸在靛青大染缸的缸底,一年之后再取出种到庭池内,于是他家池中便年年开放着青莲花。显然,欧家碧与哈吉介绍的方法相近,而布坊青莲花则与大马士革蓝玫瑰花的方法相近。洛阳与格林纳达几乎相隔了整个欧亚大陆,两地出现非常接近的培养异色花卉的技术,这是巧合?还是存在着一种技术的传播?

    《农书》也介绍了制作葡萄“摄里白”的方法,其中之一为,将盛有葡萄浓浆的瓶子沉浸在井内或水中数天,据说这样可以让成品长期保持甜度。无独有偶,宋人制作夏日饮料桂浆、木瓜汁的做法,也是把盛有浆料的瓶子沉入水中一段时间。二者之间是否有关联?

    顺便说一下,西、法两种译本均将摄里白译为“(酿造)酒”,但是看书中所述,阿瓦姆提及的乃是葡萄汁熬炼成的浓甜饮料(参见本人的《托普卡比宫的摄里白》一文)。二十六章五节里写得很清楚,把葡萄汁在火上慢慢加热,“直到达到古剌卜(蔷薇露)摄里白的浓稠度”;将葡萄汁灌入玻璃容器,放在屋顶,经日晒而蒸发水分,“直到变得如同古剌卜摄里白”。六节则是直接介绍《纳巴提亚农书》中的摄里白做法,是把葡萄尽力晒干,然后榨出甜浆再晒,所得的摄里白会如煮成的摄里白一样甜。

    在十六章,梨的保鲜法之一是将其置于蜂蜜里。随后又介绍了一个方法,西班牙语译本据阿拉伯语原文翻为“温和的甜酒,或说淡酒”;法文译本翻成“煮过的酒或冷葡萄浓汁”,都颇费解。其实,这一组词汇的意思应为:“甜味的稠浆,也就是浓缩的摄里白”。而相关的具体方式则是,把鲜梨浸泡在特别稠的摄里白内,从而长期保存。不难看出,书中介绍了两个相近的蜜饯方法,一用蜂蜜,一用摄里白。辨清这一细节并非全无意义,由此我们知道,葡萄等甜水果熬成的浓浆曾经作为蜂蜜、蔗糖浆的替代物,用来制作蜜饯。在蔗糖与蜂蜜都属于奢侈品的时代,人们发明了这一有效的对策,这无疑是甜味料的历史的重要一页。

    《农书》毕竟是一部中世纪的作品,不可避免地相信很多可疑的技术手段。果树不结果怎么办?卡斯图斯和库萨马的对策都是两个男人一起到树下演一出小戏,一个轻轻敲打那棵树,说:“我要砍了你,你对我啥用没有!”另一个则假装好心地劝:“别这样,它明年就结出果子啦!”受到惊吓的果树第二年就会乖乖结果。据说各路理论家和实践家都肯定这一技术,名家亲证行之有效。

    对古代军事爱好者,这部农业之书居然也提供了福利。将近卷终之时,在关于马的第三十三章中,第十一节为“如何带武器或不带武器地上马”,包括:“持矛上下马的方式”、“如何持盾上下马”、“后边同载一位骑士时如何上下马”、“当同时佩戴长矛、盾和佩刀时如何用刀”、“如何用马鞭控马”、“如何以佩刀作战”、“如何以长矛作战”,有着诸如“用刀时,一定要设法让对手处于你的右边;若是用矛则相反,让他位于你的左边”等详述。所以《农书》其实是乡村生活手册,一位乡绅可以在书中查到各种实用知识。翻阅这本著作,让人有种幻觉,仿佛看到了一位12世纪西班牙穆斯林贵族男性的人生,借助此书来写穿越到那个时代的“种田文”,绝对能唬人。甚至,我幻觉自己理解了“堂吉诃德”的生活背景,理解了桑丘,理解了,在勤勉的西班牙农人眼里,这一对儿是多么突兀可笑。

    北方基督教王国在13世纪占领塞维利亚后,《农书》遭到长久的遗忘。法伊兹讲述了重新发现、介绍和翻译这部巨著的过程:

    《农书》的唯一一部完整书稿保留在埃斯科里亚尔(Escurial)修道院的王家图书馆,系写在棉纸上的手抄稿。1671年,图书馆遭人为纵火,目的就在于销毁保留在这里的阿拉伯书籍,但《农学》奇迹般地没有受到损害。及至18世纪,西班牙的重农主义运动试图重振本国农业,才把目光投向它,意识到“西班牙阿拉伯农学与精耕细作文化的关系”。此际出现了一位慷慨英雄何塞·邦凯立(Jose  Banqueri),他花了14年时间,把《农学》翻译成卡斯蒂利亚语(即西班牙语),于1802年出版。翻译工程无比艰辛,因为不仅要应对几百年前的阿拉伯语,还要处理农学的各方面琐碎知识,本该是跨学科团队的合作,这位博学的教士竟一人独立完成,无异骑士大战风车。因此,此译本虽然在后人看来不尽完美,但始终备受推崇。

    半个世纪以后,法国殖民阿尔及利亚,需要更好地发掘新殖民地的生产潜力,由这个原因,《农学》激起了法国人的兴趣,他们希望其中的经验有助于“造就法属非洲的农业繁荣”,克雷芒-穆莱(Clément-Mullet)花费数年心血,依据阿拉伯文原本,翻译出法文版。借助西班牙文译本与法文译本,阿瓦姆及其《农书》得以享誉欧洲。

    也许《农书》是个过于沉重的翻译工程,那么,至少可以把法伊兹的长篇导读先译过来。这篇导读不仅对《农书》进行了专业的分析,而且将其置于中世纪西班牙阿拉伯农学家的整体成就之中,勾画出10至12世纪安达卢斯农业的辉煌图景。阿瓦姆自己撰写的《农书》序言也值得单独翻译,他在序言中阐发了对农业和农学的思考,见解睿智,言辞优美,既是理论文章,也是动人的散文,在学术体例上的严谨尤其让人吃惊。序中引用了哈吉吉《丰足》的卷尾语:“是为了你,我的兄弟,我完成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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