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澎) 配合中考新政的市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方案昨天正式公布。上海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分配原则的补充说明》,明确了在2022年实施中招新政后的学生,不论是公办初中、民办初中,还是各校的艺体特长生都有相同的升入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通道。
根据 《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有关规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包括自主招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招生办法,而备受关注的是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方案的细则。
按照昨天公布的这一“补充说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分两类学校。
一类是被纳入“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试点项目的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四所学校 (简称“四校”),四校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占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5%。
而这65%名额中的20%,即当年招生总数的13%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其余的80%即总数的52%,分配到相应区的所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在内,学生报名后,学校按照培养需求录取。四校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必须覆盖全市16个区,但是可统筹使用本部和分部的招生计划,并且根据各区的实际报考人数、各高中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投放计划。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称,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鼓励四校开设分校,用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上海边远的郊区。
另一类学校则是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分配细则。按照补充说明,这类学校有50%到65%的招生计划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的区和初中学校。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杨振峰介绍称,从2022年第一年实施开始逐步提升到65%,确保初中有足够的时间提升和完善培养质量,沪上初中进入均衡发展的阶段,这样才能确保示范性高中从这些不挑生源的学校,也能招收到符合自己培养目标的学生。
而这50%到65%名额中的70%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一所初中学校 (简称“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并逐步扩大该计划;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有关区 (简称“名额分配到区计划”)。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凡采用对口入学(主要指户籍对口和学校对口)、摇号入学,不挑选学生的学校,均可视为不选择生源的学校。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向对口入学、摇号入学、统筹入学的学生分配,学生须在毕业初中学校在籍在读三年及以上,原则上不得集中分配到个别班级。
名额分配到区计划中的90%到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比例将根据当年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
艺体特长生原则上按当年度艺体特长生中招政策执行。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