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3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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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

出真招实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打造“令人羡慕的职业”


    郅庭瑾

    “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刚出台的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吹响了教师制度改革的集结号。

    教师是最为古老、永恒、神圣的职业。教育是人类一种像饮食一样自然的需要。《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韩愈《师说》云:“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于教师的光荣使命和崇高地位,古往今来并不乏赞誉。

    《意见》 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教师的身份第一次被政策文件明确表述为“国家公职人员”,这意味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教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意味着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需要赋予教师职业某种特定的、法律予以保护的地位。相应地,教师的责任也要超越传统意义上的教书和育人,体现国家公共教育的使命和价值。

    然而,一项职业令人羡慕,意味着该职业不仅有光荣的使命、崇高的地位等令人向往的外在特征,还应有从事该职业人群的尊严感、获得感与幸福感等内在品性。为此,《意见》不仅强调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性,而且还辅以实实在在的系列举措,使得“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不再是口号或理想,而是真正让人心生向往的现实目标。

    其一,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待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2017》,2016年,我国19个行业就业人员的分行业年平均工资,教育行业为74498元,排在第9位。“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意见》全文有十余处论及教师的“收入”“待遇”“工资”“薪酬”“投入”等,重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将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教师在收入上的认同感与获得感,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其二,要从制度上落实“兴国先强师”战略定位。《意见》强调“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在教育投入和保障方面旗帜鲜明地突出了人的重要地位。这些无疑是确立和实现教师地位的有效保障。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比投入保障更为重要的应该是制度的供给。这一点,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收入水平日益提升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设计更能打动人心的制度与政策以有效吸引优秀人才,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

    当然,仅靠国家意志、行政指令并不能保证全社会对教师职业真正的尊重,薪酬待遇和生活条件也换不来家长与学生发自内心的爱戴。这些因素是教师职业令人羡慕的外在保障,专业素养的全面彰显才是真正建立其职业地位的内在要素。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需要真正彰显高尚的职业品德与卓越的专业水平。教师的专业素养,至少应该包括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过硬的立德树人能力。

    《意见》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把蓝图变为现实,将改革进行到底,“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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