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鸣) 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简称 《通知》),对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
《通知》指出,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旨在全面调查本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