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1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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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时评

突出制度供给,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改革

——“在新征程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作为”系列评论


    殷德生

    核心观点

    在制度供给中制定、修改规则实质上就是改革。突出制度供给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改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要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需求,要增强制度供给的及时性

    回望40年的改革开放辉煌历程,系列重大制度供给创新一直是“中国奇迹”背后最强劲的动力。从国务院调整上海自贸区法规,到上海陆续推出一连串顶层设计,制度供给一路伴随着上海改革发展奋进的足迹。

    所谓制度,是由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政策等组成的行为规则总和。任何制度都是对实际生活中已经存在的需求的响应。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些制度已明显滞后,制约着要素的活力和潜力的发挥,进而提出了创新制度供给的迫切需求。所谓制度供给,是通过法定程序设定和创新行为规则的过程,其本质就是明确经济社会运行规则。在制度供给中制定、修改规则实质上就是改革。突出制度供给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改革。制度供给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突出制度供给,关键是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从制度供给的角度讲,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坚持立破并举。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对存在空白需要法规制度支撑的,要及时研究制定;对一些新领域新问题,一时还看不清楚的,要划出底线,给出一个相对明确的预期;对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法律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突出制度供给,增强制度供给的有效性,要建立良好的制度框架体系。有生命力的制度应当是科学合理、务实管用、适应需要、便于执行的好制度。法律法规的出台往往要有一定的周期。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呼唤政府制度供给规范秩序引导发展。政府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要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需求,增强制度供给的及时性。例如,对于发展迅速的共享经济,这种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来刺激新消费需求的新商业模式,监管主体与职责模糊不清,缺少针对性强的政策。全世界都把共享单车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赞颂并学习着,但要解决由此带来的管理难题,显然需要政府在制度供给上发力。例如,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产业边界模糊化的格局下,单产业政策管理的理念已不合时宜,必须实施多产业跨界融合管理的制度供给。又如,对数据资源、互联网金融等如何创新监管机制,更需要研究出台具体管用的规定和办法。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最缺的就是制度供给。突出制度供给,要把新要素引入原有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并实现有机组合。用政府的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工作创新去推动企业层面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用一整套更加完善、优质的制度供给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经济宏观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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