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当事人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已转让的事实,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17年11月29日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2160973823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152000816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