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静)今年年底,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将100%全覆盖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今后生活垃圾分类还将纳入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评价体系。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培训会议获得的消息。
昨天的会议明确了本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要求:对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可资源化利用的物品;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餐饮区域应根据要求参与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重复利用打印纸,同时在下班回家后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监督考核、示范创建等内容等。
据介绍,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产生的地点、种类、数量相对固定,主要包括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量,荧光灯管、打印机或复印机的墨盒、废旧充电电池等有害垃圾,食堂等集中用餐区域的湿垃圾等,垃圾分类工作更容易推进和全覆盖,公共机构应该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目前,包括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集中和分散办公点在内的609个党政机关点位已推行垃圾分类,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关在内的全市7000多个单位已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分三步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第一,在公共机构和党政机关广泛宣传推介垃圾分类;第二步,从分类收集、分类储运、处置等流程环节,完善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第三步,年底前,在“配容器、定储运、定处置”三方面争取100%全覆盖,实现定点收集、定时收运,逐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