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将其对下列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担保合同等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等当事人,并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等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福建启元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