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11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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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告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社会创造力

浦东新区推“证照分离”改革“深化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


    本报讯 (记者唐玮婕) 力图破解企业“办证难”的“证照分离”改革迎来了“深化版”。记者昨天获悉,《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 全新出炉,将全面覆盖国家、市、区级企业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建立动态评估、分类施策、滚动优化的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浦东新区率先试点的“证照分离”改革,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开业前需要办理的各类许可证,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施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试点实施一年多来,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企业满意度调查,认为“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办证便利化程度高、较高的,分别占到87%、85%。与此同时,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去年浦东新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较2015年末增加17.4%。

    随着政府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浦东新区还探索形成“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证照衔接机制,以及“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初步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监管闭环。目前,全国其他十个自贸试验区和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近400个地区,已复制推广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

    在对前期试点情况全面评估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此次形成了 《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 (简称 《深化实施方案》)。方案扩大了改革范围,以全面覆盖为标准,将所有涉及企业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不论实施部门是国家部委、市级部门还是区级部门,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共计548项审批事项。同时,把此前“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两种改革方式整合为“优化准入管理”一种,在突出优化方式的同时,更加明确深化要求。

    “证照分离”试点今后将按照四种改革方式进行。一是取消审批,注重协同配套。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以及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逐步取消审批,同时注重协同配套,体现改革系统性。二是改为备案,注重当场办结。在信息采集类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把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明确的审批事项也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备案事项要当场办结,确保时效。三是告知承诺,注重创新方式。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此基础上,对需要选址定点、现场勘察、现场核查的事项和需要筹建期的事项,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和核查方式,探索对信用评价较好的企业,通过App上传视频等方式,实施现场核查。四是优化准入,注重审管结合。对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企业市场准入事项保留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进一步精简材料、减少环节、合并审批,提高标准化。《深化实施方案》 提出,将聚焦与浦东新区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企业关注度较高的审批事项,以取消和告知承诺为主要改革方式。

    突出系统集成,强化改革联动,与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联动,是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实施方案的又一亮点。为此,浦东新区昨天还开通首个“企业开业地图”,依托浦东网上政务大厅,具有一站式在线查询办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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