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9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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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卫;广告

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健康发展

2018年上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出台


    ■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未兑现“三个承诺”,或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将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

    本报讯 (记者张鹏)新学期刚开学不久,不少家长已开始关心明年的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教委负责人透露,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目前尚未确定,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出台。

    市教委负责人表示,明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方向将保持平稳,在招生过程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继续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健康发展。

    市教委重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须在招生简章中写明“三个承诺”,即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未兑现“三个承诺”,或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将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眼下,市教委连同科研部门制定“入学评估指南”,科学推动民办中小学科学招生,指导学校和家长民办学校怎样招学生、招怎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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