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9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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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诉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高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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