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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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国内;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上海奉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斌权、谢燕、郑连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浅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已将其对上海奉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基于编号为 (2016) 沪银贷字第731481160017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本息债权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给上海浅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特公告通知上海奉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权的借款人)和上海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权的抵押人)以及谢斌权、谢燕、郑连华(上述债权的保证人)债权转让事宜。

    上海浅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海奉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权的借款人)和上海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权的抵押人)以及谢斌权、谢燕、郑连华(上述债权的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浅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浅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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