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施坚轩 记者沈竹士)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 《关于充分发挥金融检察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 (下称“12条意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并实施“12条意见”是落实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最高检相关意见的举措,内容涵盖依法打击直接融资领域欺诈发行证券、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以及“新三板”等新兴市场领域案件;依法打击骗取银行信贷资金、虚假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加大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
法律监督方面,“12条意见”要求加强对金融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对涉及金融领域罪与非罪认定错误或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