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 《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 指出,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意见》 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 制定了三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三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