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转让方”)与Mercer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包括
所有未偿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主张和权利转让给Mercer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Ltd.。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Mercer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
Ltd.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担保责任和/或其他义务,且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在本公告出具日之前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亦一并向受让方
转让,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据此向受让方履行相应义务。注:下列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应支付Mercer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Ltd.的利息和其他权益应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特此公告
受让方联络方式如下:
地址:1Raff1esLink,#07-01,OneRaff1esLink,Singapore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电话:+8613911258173+8613810079183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受让方:Mercer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Ltd.
公告日期:2017年8月2日